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项新政”及时雨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项新政”及时雨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11:00 来源:鹤壁日报 浏览次数:

符合条件的人才首套房可以顶格贷、实施公积金 商贷“组合贷”、开启月冲 提前部分还款业务新模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出了公积金“四项新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性保障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更好帮助广大缴存职工圆“住房梦”,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近日,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梳理出十九条焦点问题,帮助广大缴存职工充分享有住房公积金“四项新政”带来的制度红利。

新政一

扩大贷款政策受益范围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受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限制?

答: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鹤壁户籍;2.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4.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原政策。

新政二

优化二手房贷款政策

二、为什么要调整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

答:本次调整二手房贷款流程,一是减轻借款人前期购房资金压力,方便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二是规范贷款资金用途,掌握借款人贷款资金流向,了解借款人贷款真实用途及使用情况;三是防范交易风险,规避房产过户后买方申请贷款被拒导致卖方收不到尾款或因贷款政策调整导致买方贷款额度降低等交易风险,进而维护买卖双方权益。

二手房贷款新流程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之前受理的贷款按照原流程执行。

三、二手房贷款流程调整前后,主要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申请贷款的时间节点。调整前,借款人需要先办理房产过户,再申请贷款。调整后借款人需先申请贷款,贷款资格和贷款额度审批通过后,再办理房产过户。

二是贷款资金流向。调整前,贷款既可转入买方银行账户,也可转入卖方银行账户;调整后,贷款只能转入卖方银行账户。

四、二手房贷款流程调整后,如何办理二手房贷款?

答:按照新流程要求,在办理房产过户前,借款人应持原不动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贷款资格和贷款额度审批通过并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五、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过户,还能申请二手房贷款吗?

答:按照新流程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已办理不动产过户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应在过户前,先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资格和贷款额度审批通过并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六、二手房贷款流程调整后,申请二手房贷款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贷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买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

(二)银行出具的用于支付首付款的买方转账凭证或卖方收款凭证。

(三)借款人用于还款的本人本市I类借记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郑州银行、中原银行)。

(四)卖方本人本市I类借记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郑州银行、中原银行)。

(五)卖方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六)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一个月内的个人信用报告。

(七)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个税起征点以下,出具社保缴存明细(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个税起征点(含)以上,出具社保缴存明细(近6个月)和个人所得税税票(近6个月)。

(八)本行政区域内两名有效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贷款期限10年(含)以下的,联系人的年龄不做要求;贷款年限10年以上的,要求联系人年龄不得超过50岁或者与借款人年龄相当]。

(九)配偶退休的,出具退休证原件和近6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

(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完不动产过户手续后,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契税计税金额不能低于交易价格)。

(三)鹤壁市存量(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政三

实施公积金 商贷“组合贷”

七、什么是组合贷款?

答: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组合贷款业务自2022年4月1日起在全市开始办理。

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的合作银行有哪些?

答:目前,组合贷款的合作银行有建设银行、郑州银行两家。

九、办理组合贷款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办理吗?

答:在办理组合贷款过程中,因为使用同一套住房作为抵押物,所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银行应为同一家银行。

十、职工购买哪类自住住房,能申请组合贷款?

答: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购买商品住房(含期房、现房)和二手住房,可申请组合贷款。

十一、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必须同时满足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商业银行贷款政策的相关要求。

十二、组合贷款的贷款额度怎么确定?

答: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商业贷款额度由商业银行确定。

十三、组合贷款业务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组合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组合贷款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后,借款人及其配偶现场签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和个人住房贷款不动产抵押合同。

(三)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将借款人贷款资料转交商业银行。

(四)商业银行收到借款人组合贷款手续后,通知借款人办理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手续。

(五)商业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六)不动产登记证明录入。

(七)贷款发放。

十四、组合贷款的利率如何计算?

答: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利率,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组合贷款是同一天放款吗?

答:不一定。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分别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按照各自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审批、发放。

十六、组合贷款如何抵押?

答:组合贷款实行顺位抵押,公积金贷款作为第一顺位抵押、商业贷款为第二顺位抵押。如借款人贷后逾期需处置抵押物,第一顺位抵押和第二顺位抵押享有平等权利。

十七、组合贷款如何提前还款?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可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或一次性清偿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借款人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含结清)商业贷款的,应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

十八、组合贷款能否办理商转公?

答:根据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是不能转公积金贷款的。按照现行政策要求,办理商转公业务,要求贷款必须是纯商业贷款才能办理。组合贷款不属于纯商业贷款,是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的。

新政四

开启月冲 提前部分还款业务

十九、月冲还贷业务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业务可以同时办理吗?

答: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借款人及其配偶签订对冲还贷协议,每月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的,还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息。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每人每年只能办理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需间隔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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