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局):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2〕659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区认真组织开展备选项目申报工作。支持范围是节能和循环经济重大工程,主要包括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等工程。申报项目要求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应为拟实施项目或在建项目,项目配套条件好,土地、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基本落实,原则上2023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24年10月底前完工验收。两县备选项目9月10日前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其他各区将备选项目正式申报文件、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纸质文件一式4份及扫描件)8月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337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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