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鹤壁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鹤壁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0日19:56 来源:鹤壁市科学技术局 鹤壁市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


8月19日,鹤壁市举行科技创新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市科技局发布了 《鹤壁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 。

发布人: 吴林瑞 鹤壁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发布内容:

欢迎大家来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鹤壁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已于6月下旬正式印发。

一、出台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对标省“十大战略”,开展“十大行动”,首要行动就是开展科技创新提升突破行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科技资源支持创新提升突破行动,参照《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起草制定了《若干政策》。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有十大类28条具体财政支持政策。一方面完善11条原有政策,提升了奖补力度;另一方面参考上级政策和部门意见建议,研究拟定17条新政策。主要包括:

(一)支持对接国家、省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一是对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根据不用类别和等级,分别给予50——500万元的奖补。二是对省科技项目,按照省实际到位资金1:1给予配套支持;对市科技专项,给予支持50—200万元支持。

(二)支持产业创新发展。一是对企业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二是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奖补。三是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三)支持科技开放合作。一是对“揭榜挂帅”形式产生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奖励。二是对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单位,按实际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1给予配套支持。

(四)支持科技与金融融合。一是对“科技贷”、“专利贷”企业给予利息补贴,对企业科技保险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保费补助;二是对于上市企业及成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五)做大做强高等院校。支持创建独立本科院校。

(六)支持科研院所发展。支持市农科院做优做强,优先安排资金支持我市种业领域的技术攻关。

(七)支持打造一流人才政策体系。一是对“中原英才”、“兴鹤英才”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二是对新建的高层次人才平台给予最高60万元奖补。

(八)支持加快布局科技领域新基建。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各县区建设大科学装置,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九)支持双创载体平台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打造“双创”专业化平台。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级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最高30万元运行补助。二是支持市科创新城复制推广“智慧岛”建设模式。

(十)支持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支持组建高能级创新联合体,支持大型仪器设施购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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