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

信息索引号: 410601000000000000/2022-6340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字号: 鹤政[2022]2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发文机关: 鹤壁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16:11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21〕32号)精神,顺应新时代体育发展趋势,推进体育强市建设,促进体育事业、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主要目标

(一)到2025年,以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重点,形成具有鲜明鹤壁特色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每万人拥有足球场数量达到0.9块,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3‰以上。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后备人才培养成效不断显现。体育产业规模不断增大,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体育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体育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华体育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

(二)到2035年,全面建成现代化体育强市。运动健身成为人民群众重要生活内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3.8‰以上。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实现新突破。培育和引进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体育产业更优、更强。体育文化更加繁荣,对外交流更加活跃。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1.健全全民健身工作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区)创建为抓手,大力实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健身活动、健身指导、健身文化等工程,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区域、城乡、人群间的均等化。(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小区按照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老旧小区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建健身设施。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1个体育公园,新建足球场40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所有县区建成“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推进鹤壁东区大型体育场项目、浚县足球场项目、浚县体育公园项目、山城区枫岭体育公园改造提升项目、鹤山区社会体育综合项目、示范区体育公园项目建设。依托各县区自然条件,建设健身休闲绿道、登山步道、户外营地、研学旅行基地、体育培训基地等,打造新型生态田园休闲度假健身综合体。加快推进鹤山区五岩山公园健身步道项目、鹤山区金线河滨河健身步道项目、鹤山区鹤壁集镇北街社区社会足球场项目、鹤山区新华街道街北社区社会足球场项目等项目建设。支持浚县、鹤山区创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水平,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强化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的功能。加快公共体育场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经常性、普遍性、便利性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活动供给。每四年举办一届全市综合运动会,每年组织县级及以上全民健身活动50次以上,指导各类市级单项体育协会每年组织全市性群众体育活动10次以上。积极承接全国全省大型体育赛事,坚持抓好环淇河自行车赛、五岩山·三山同登、马拉松赛、定向赛等省级品牌赛事,培育打造新的品牌赛事。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群众性“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品牌赛事,推动县域足球普及发展。支持各县区依托地域人文特色和自然资源禀赋推出赛事活动,支持举办浚县舞龙舞狮大赛、淇县朝阳山登山节、淇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山城区定向越野比赛、鹤山区五岩山登山节等。开展网球、轮滑、街舞、攀岩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体育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人群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力推广广播体操、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活动。实施“互联网 全民健身”行动计划,推动全民健身线上线下协调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体育赛事。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体育活动向基层延伸、向末端拓展。(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4.大力发展鹤壁特色体育项目。发挥武术、太极拳资源优势,促进鹤壁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陈氏通背拳传承发展,推动武术进校园,举办一批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武术品牌赛事。发挥“中国地掷球之乡”资源优势,促进地掷球运动普及和发展,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加强地掷球专业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积极举办承办高水平地掷球赛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5.优化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作用,着力完善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激发活力,构建覆盖城乡、权责明确、政社分开、依法自治、科学发展的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机制,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赛事活动。抓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6.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制定实施重点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提高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民、职业人群、残疾人等群体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组织“走基层、送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加强乡村体育健身指导,在有条件的乡镇、社区配备专兼职体育管理人员。引导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机构和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科学健身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7.深化体教融合。建立体教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多元化开展青少年、幼儿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拓展校园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体育科普研学等活动。规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整合体育系统资源和社会资源,推动体育场馆设施免费、低收费向学校开放。在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选派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俱乐部专业人员进学校指导体育锻炼,解决学校体育师资不足问题。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和训练网络体系,定期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学生(青少年)运动会,鼓励社会力量承接、组织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8.促进体卫融合。树立“大健康”理念,发挥体育运动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向基层覆盖,支持在社区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中设立健康驿站、运动健身服务站等。探索开展社区医生与体育指导员交叉培训,提升健身指导技能水平。加强运动科学研究,建立健身健康融合人才专家库。(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引进重大赛事活动。积极申办河南省运动会。引进2—3项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内体育赛事、精品体育赛事。加强与省内外体育组织合作,鼓励各县区承办省内外重大赛事,满足群众观赛需求,提高区域发展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优化项目结构布局。结合鹤壁实际,发展优势项目,稳步提升潜力项目。建立以教育体育部门为主,体育传统学校为辅,协会、俱乐部共办竞技体育的模式。引进省内外优质竞技体育资源,采取科学训练方法。发挥“中国地掷球之乡”的优势,持续加强掷球、田径、乒乓球、拳击、游泳、网球、棒垒球、航模等项目发展。大力发展“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创新发展模式,提升篮球、足球竞技水平,扩大排球参与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3.完善科学训练体系。深入研究体育项目特点、竞赛规律和训练规律,不断学习科学训练先进理念和探索高水平训练方法,加强复合型训练团队建设和教练员队伍建设。依托鹤壁与河南大学战略合作,引进河南大学体育学院等省内外先进的科学训练体系与资源,持续提升运动员综合能力与教练员执教能力。强化“以赛代练”,加强与省内外体育强市之间的训练比赛交流,对阶段性训练成果进行有效的验证与调整。实行体育经费与训练成绩挂钩关联制度,制定训练和比赛项目教练员与运动员、团队人员的绩效评估办法。完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机制,强化兴奋剂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4.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形成运动员与教练员双向培养机制,建立运动员选拔、教练员聘用的体系化标准。在具备条件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重点项目上,与知名大学体育学院联合设立体育人才培养训练基地,吸引国内优秀教练和竞技体育专家合作。在全市布局区域性、特色化的训练中心和基地,吸纳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建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争取新增1—2个省级高水平单项人才后备基地。建立各级青少年竞赛体系,促进与学校联合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完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拔输送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

坚持把繁荣体育文化贯穿于体育发展始终,以厚重的体育文化引领和推动体育强市建设。加大体育文化传承与传播力度,深入推进以运动项目为核心的体育文化建设,打造体育赛事活动文化品牌。大力弘扬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风尚,倡导绿色、健康的全民健身理念,将体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精神,形成凝心聚力、共谋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积极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互联网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在线健身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拓展健身休闲、体育表演、体育技能培训。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执行免费、低收费政策,开发多样化体育健身产品,扩大体育健身消费规模,优化体育市场营商环境,完善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体育消费权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打造体育产业体系。形成以健身休闲产品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培育健身休闲、场馆运营、体育经纪、体育培训、运动康复等业态,形成赛事策划、运营服务、营销推广全产业链条。鼓励利用商业综合体、老旧工业厂区等,打造综合性健身休闲与消费体验中心。大力发展竞赛表演产业,积极打造精品体育赛事。扶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推动区域体育产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将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有序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市、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县(区)创建活动。

(二)全面深化改革。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公共体育设施、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等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体育领域安全稳定。加强社会体育组织自身建设,推动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提升科学化运行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加快建立开放多元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

(三)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强市建设。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体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各地主体责任。落实体育税费政策,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重要公益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设施、项目必要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四)强化人才保障。制定实施体育人才培养计划。健全符合体育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和荣誉制度,完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人员奖励机制以及优秀运动员退役后就学、就业的安置政策。开展体育引智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引进复合型高端体育人才。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