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鹤壁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19:12 来源:鹤壁市邮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一、背景情况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3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方案精神,加快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制定了《鹤壁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推动农村寄递物流发展的总体要求、建设体系、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乡镇公共配送综合服务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农产品、消费品城乡运输高效便捷,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二、体系建设
《方案》提出了建设四个体系:一是持续加强农村邮政体系建设。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支持乡镇邮政网点、村级邮政服务站点创新运营模式,拓展代收代办代缴和代买代卖等服务功能,实现“一点多能”,提升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加快快递共配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电商等物流平台积极探索收益分配机制,采取合资、互相持股、加盟、代理代办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共建共享末端配送网络,建设一批共同配送示范线路和站点。三是加大协同发展力度。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打造完整的“电商 寄递”产业链条。引导寄递物流企业入驻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开展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创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推动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鼓励县级公路客货运站建设邮政、快递作业设施,推动乡镇客运站点拓展寄递服务功能。四是积极构建冷链寄递体系。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供销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建共用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推广使用标准化冷藏集装箱、周转箱和托盘,提升冷链运输服务水平。支持鹤壁顺丰冷运借助政府平台——鹤壁市冷链物流基地,以顺丰集团多元产业资源为运营支撑,将顺丰冷运全生态业务资源整合,积极打造豫东北及邻近省份的冷链标杆项目。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依托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建设冷链仓储设施,通过购置、租赁、外包等方式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冷链寄递物流体系。
三、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向村一级延伸服务网络,由“服务到村”向“驻村设点”转型,提升“快递进村”服务水平。对2021-2025年在行政村设立的符合“四固定”(固定的营业场所、营业人员、营业时间、投递频次)、“三有”(有快递服务组织标识、业务信息系统、货架)、“三不”(邮件快件不着地、不抛件、不摆地摊)标准,在市邮政管理局备案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每个达标服务点由县区级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二是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支持寄递物流企业积极对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寄递物流服务产品,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申建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电商企业线上销售本地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本地农产品的按件补贴,提升本地产品在电商平台的竞争力和销售量,县区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三是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专项政策,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依托现有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加快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整合村级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公共设施资源,提升农村寄递服务能力。对建筑面积不低于6 万平方米,入驻快递企业3 家以上(含3 家),日均进出快件不低于 10万件,达到规范化标准,在邮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资质或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运营合作协议的县级快递物流产业园,由县区级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推动乡镇邮政局(所)、客运站、货运站、电商服务站等升级改造,支持邮政在邮路汽车化和支局(所)改造中,先行先试,拓展寄递物流服务功能。对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入驻快递企业3 家以上(含3 家 ) , 达到规范化标准,在邮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资质或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运营合作协议的乡镇公共配送站,由县区级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四是优化农村寄递物流发展环境。积极开展快递业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素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依法依规查处跨地域经营、倒买倒卖、刷单、非法扣留邮件快件、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规范农村寄递物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同级政府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在安全、环保、末端建设等方面财政支持力度。三是强化督查问效。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