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征集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准备工作,提高我市推荐提名项目质量,根据《河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征集摸底工作,遴选我市优秀科技成果项目向省科技厅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类别

(一)河南省自然科学奖

奖励我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具有重要科学发现的科技成果(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省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

(二)河南省技术发明奖

奖励我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省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

(三)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奖励我省实施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经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

二、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为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三、征集项目范围

征集的项目必须是在鹤壁市辖区范围内实施的项目,且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本地单位或企业。

四、征集项目基本条件

征集的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在以往年度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项目中不得重复使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所列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在以往年度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项目中不得重复使用。

2.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1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4. 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1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5.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6. 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7.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8. 2022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9. 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0. 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鹤壁市内注册的单位。

11. 原则上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2. 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13. 202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五、其它事项

1.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项目征集后,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审查,并择优列为拟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2.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科技创新情况,并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申报。

3. 请有关单位和企业认真填写《鹤壁市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征集摸底情况表》(附件1),并提供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应包含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科学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及评价等;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包含项目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材料(内容参考附件2),推荐单位需在《鹤壁市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征集摸底情况表》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应对情况表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项目的提名等级和理由,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一)报送方式

报送材料共3项,包括《鹤壁市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征集摸底情况表》、项目简介、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采用纸质版(一式两份)方式,由申报单位进行报送,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517房间(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03号)。电子版发送至鹤壁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邮箱。

(二)报送时间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8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西利  王亚婷

电话:0392-3328150  13939277337  13193488283

邮箱:hbkjz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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