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各 县区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水平,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2023〕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集群所在地的县 、 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开发区、 宝山区、示范区 非行政区划的功能区,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集群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省前列,且须同时满足《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建设管理规范、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协同创新能力较强、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绿色化发展水平较高等8个方面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形成申报材料报送至市 级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填写《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2023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三)按照每个细分领域推荐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四、工作要求

(一)各 县区 要高度重视中小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工作,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明确具体细分领域,突出自身竞争优势,编制高质量的申报材料。

(二)请各 县区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 24 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含《2023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光盘(名称标注“XX县(市、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资料”)报送至 市 工业和信息化 局 。

(三)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 杨 庆、付 晓 03 92 - 3300355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