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经主管部门推荐,现对2023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7月11日—7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备案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鹤壁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0392-3328338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392-3316230
联系邮箱:jhytck@163.com
根据《鹤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经主管部门推荐,现对2023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7月11日—7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备案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鹤壁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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