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3〕2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七里园街道王村街道的批复
卧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七里园乡设立七里园街道的请示》(宛龙政文﹝2022﹞42号)和《关于撤销王村乡设立王村街道的请示》(宛龙政文﹝2022﹞4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卧龙区撤销王村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5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卧龙区撤销七里园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6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设立七里园街道。七里园街道辖原七里园乡的达士营、白塔、大屯、独山、赵庄、冯楼、边庄、大寨、雷庄、大刘、大庄11个行政村。面积34.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5.77万,街道办公地点设在张衡街道七里园社区。
二、同意你区设立王村街道。王村街道辖原王村乡的罗冢、谢沟、柳湾、鱼池屯、大王庄、何营、王村铺、方营、贾营、董营、郑岗、大井12个行政村。面积51.6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5.86万,街道办公地点设在王村铺村。
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律的要求、规定和程序,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3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同意 设立 街道 王村街道
N001-2023-0000232 | 文 号宛政文〔2023〕25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7-11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