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3〕2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清淮街道的批复
桐柏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将城郊乡部分区域划入城关镇暨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的请示》(桐政文﹝2022﹞12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桐柏县调整城郊乡城关镇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7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城郊乡黄棚、邵庄、周庄、申铺、石家楼、向庄6个行政村划入城关镇,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
二、清淮街道辖原城关镇的东风桥、淮安街、大同街、西关、东环、西杨、淮庙、银兴花园8个社区和原城郊乡的黄棚、邵庄、周庄、申铺、石家楼、向庄6个行政村。面积65.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4.5万,街道办公地点设在东风桥社区淮河路59号。
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律的要求、规定和程序,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3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同意 设立 街道
N001-2023-0000233 | 文 号宛政文〔2023〕26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7-11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