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科〔2023〕41号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培育信创产业集群,推动信创产业链快速发展,市政府牵头设立鹤壁市信创研发专项资金。为发挥资金效能,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信创研发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聚焦基于信创系统和环境下密码应用、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应用程序开发及适配关键技术;聚焦物联网技术及应用;聚焦信创终端/服务器产品研发。
二、基本要求
符合《鹤壁市信创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信创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鹤壁市域范围内创新主体,包括企业、高校、各类研发机构等。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实施地均在鹤壁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3. 有较强研发能力或拥有较强实力研发团队。
(二)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申报指南领域和方向。
2. 有创新性或示范性,跟本地需求相结合,有推广前景。
3. 通过研发能力提升,完成样机或产品研制、搭建与验收,形成产品能力。
4. 聚焦产业化关键核心和“卡脖子”技术攻关,自主创新或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联合优势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
5. 创新成果示范应用,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的扩大示范应用和新业态、新模式推广。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编制材料: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二)受理审核:县区科技部门统一受理申报,并联合县区财政部门审核。
(三)推荐申报:县区科技、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并出具推荐函。
(四)报送材料:县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材料要求: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书籍式装订,书脊打印项目名称。其中,推荐文件或函(2份)、推荐项目清单(2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6份。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3年9 月22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址:
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淇滨区淇滨大道203号506房间)。
(三)业务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电子信息与先进制造科技科:3331876
(四)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市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3328338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336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