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鹤壁市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5年)》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优化、调整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服务内容:围绕受援对象的科技需求,开展技术培训、传播先进适用技术、培养乡土科技人才、培育苗头产业、拓展销售渠道等服务,或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科技创业和助力乡村振兴。
服务目标:受援县(区)(以下简称“受援县”)至少一个受援单位的产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服务内容:围绕受援县提出的主导、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提供产业发展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服务。
服务目标:受援县至少一个产业的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选派原则和条件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和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支持科技特派员到农业农村开展工作。
(一)基本条件。
面向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征集。要求如下: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征信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2.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能够解决受援县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以农业领域为主,工业、服务业为补充,以生产为主,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方向为补充,鼓励信息化、智能化、电商、环保、文旅等人才申报。
4.专业方向与受援对象科技需求较为契合,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
(二)资格限制。
1.同一科技人员不得重复担任省、市、县科技特派员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
2.已选派为科技副总的科技人员不得重复担任科技特派员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
3.已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得选派为科技特派员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
4.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面向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征集。
三、选派程序
(一)受援对象发布需求。 受援县组织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指导本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派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的行政村等受援对象发布需求,填写《需求登记表》。
(二)科技人员对接。 科技人员与提出需求的、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受援对象进行对接,提交《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派驻协议书》和专业技术资质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
(三)派出单位提出意见。 派出单位对科技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及服务社会能力、征信情况审核,提出意见并提交。
(四)受援对象对接。 受援对象择优确定1名科技人员,并提交至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受援对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五)受援县审核。 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征集对象要求审核,汇总提交至市科技局,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
(六)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 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等方式,对征集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派。
联 系 人:张 凡
联系电话:0392—3328152
电子信箱:hknsk@126.com
通讯地址:市科技局农业农村科(5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