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6〕2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对农民补贴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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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对农民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26号 发布时间 2006年06月0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
对农民补贴政策的通知

豫政办〔2006〕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实施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农用机械购置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同时增加对农民种粮用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对农民实行补贴政策,是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确保7项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

  2006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的基本原则是“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完善兑现办法”。

  (一)补贴资金分配。全省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总额为14.5亿元。补贴资金仍按“分配到县、核算到乡、落实到户”的办法,由省直接分配到县(市、区)。各地超出省核定补贴额部分由当地自筹资金解决。

  (二)每亩补贴标准。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各地实际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核定的标准。

  (三)补贴计算依据。县对乡镇、乡镇对农户的补贴资金以2005年落实到户的补贴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国家合法征占等不种植粮食的面积后计算。

  (四)补贴兑现办法。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兑现继续实行发放银行存折(单)的办法。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2006年不再发放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通知书,由乡镇财政所以村组为单位,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标准、金额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市、县级财政部门将落实方案逐级报省财政厅审批。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批复方案,将补贴资金拨付同级农村信用联社,由乡镇财政所会同农村信用社储蓄网点为农户办理并发放《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存款折(单)》。

  (五)补贴资金管理。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账,单独核算。

  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工作由财政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农户随时提取使用补贴资金,并不得向财政部门和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全省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兑现工作5月底结束。

  二、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

  2006年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的基本原则是“依据粮食直接补贴面积、全省统一补贴标准”。

  (一)补贴资金分配。全省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总额11.15亿元。补贴资金分配依据2005年实际粮食直接补贴面积和统一补贴标准,由省直接分配到县(市、区)。

  (二)每亩补贴标准。全省实行统一亩均补贴标准,各地不得擅自调整。

  (三)补贴计算依据。每户补贴资金以2005年落实到户的粮食直接补贴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国家合法征占等不种植粮食的面积后计算。

  (四)补贴兑现办法。综合直补实行发放银行存折(单)的办法,与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一并兑现。

  (五)补贴资金管理。综合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设立“综合直补资金”专账,单独核算。对农民种粮用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工作由财政部门具体组织落实。

  三、关于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

  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的基本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

  (一)补贴规模。全省小麦良种补贴面积3000万亩,补贴资金3亿元,与上年持平。

  (二)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标准仍为10元。

  (三)补贴任务分配。补贴范围维持2005年确定的81个县(市、区、场)不变。项目县任务分配参考2005年实施情况适当调整,对任务落实较差的县调减补贴面积,相应增加24个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中实施小麦良种补贴成效显著的10个县的补贴面积。各项目县也可根据分配任务优化调整项目实施地点。

  (四)补贴兑现办法。继续采取发放“小麦良种补贴券”的形式兑现小麦良种补贴。

  小麦良种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由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达,各级农业、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区供种清册编制、供种企业服务及种子质量监管,确保清册编制准确、到户,供种企业服务优良和种子质量优良。财政部门负责补贴券发放及与供种企业的资金结算,确保补贴券发放到户、资金及时清算到位。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供种小麦良种价格管理,确保价格稳定、合理。供种企业的招标工作由农业、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小麦良种补贴在麦播以前完成。

  四、关于专用玉米良种补贴

  2006年扩大玉米良种补贴试点范围。全省补贴面积250万亩,补贴资金2500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按照《专用玉米优势区域发展规划》、《奶牛优势区域发展规划》、《肉牛优势区域发展规划》和青贮玉米、加工型专用玉米种植面积等条件,2006年在11个省辖市选择18个县进行专用玉米良种补贴试点。

  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由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达,各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农业部门要切实抓好良种供应和各项技术服务工作,保证良种质量和专用玉米的适时播种。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运行的监管与结算。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工作在麦收前完成。

  五、关于农用机械购置补贴

  (一)补贴规模。2006年扩大农用机械购置补贴规模,中央和省共安排补贴资金4300万元。

  (二)补贴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兼顾特色、向粮食大县倾斜的原则,选择63个县(市、区)实施农用机械购置补贴。

  (三)补贴机型。重点支持4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等。(四)补贴对象。重点是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等。

  农用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由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达,农机部门负责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

  六、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

  2006年全省筹措80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共安排7600万元),对20万农村劳动力实施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由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2004—2010年河南省农民工培训规划》,按照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农民就业情况、培训和转移能力以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安排情况等因素确定,并下达到省辖市和巩义等5个扩权县(市),由省辖市和巩义等5个扩权县(市)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办法,规范培训制度,注重提高培训质量,走市场化的路子,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权,确保培训资金用到实处,收到应有效果。

  七、关于测土配方施肥补贴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是鼓励和支持农民科学施肥,提高肥料使用效率,促进农民节支增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而实施的一项补贴,是生态农业、绿色农业、节约农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试点县由18个增加到35个,补贴资金总额3600万元。

  根据国家要求,2006年新增27个试点县主要依据以下条件确定:项目县每年粮食播种面积不少于60万亩;有健全的土壤肥料技术推广机构,有承担常规分析化验的土肥化验室,有肥料试验示范基地,有较强的土肥技术力量;有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积极性,能落实配套经费,群众有施用配方肥的基础;有配方施肥供应能力;区域分布合理等。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实施方案由省农业厅会省财政厅制定下达,各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落实。要坚持公开、公正、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强技术服务,确保技术入户,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化肥,减少环境污染。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上述7项补贴政策直接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策不棚架、不走样,各项补贴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把各项补贴工作抓紧、抓好。补贴方案的制定要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简化程序,便于操作。要完善办法,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各级审计部门要对7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7项补贴政策的宣传报道,对宣传报道中涉及到的一些政策性问题和政策落实中出现的一些复杂情况,要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达成共识,营造政策落实的良好环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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