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6〕5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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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57号 发布时间 2006年07月1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
不良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6〕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特别是5月26日全省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知》(豫办〔2006〕2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收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进展不平衡,效果不理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收基本情况

  (一)总体清收情况。上半年,全省共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38.6亿元,占全年清收计划80亿元的48.3%。其中,5月26日电视电话会议后清收14.1亿元,占清收任务的17.6%。

  (二)“三类人员”欠款清收情况。全省共有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农信社内部职工“三类人员”欠款41599人,金额15.5亿元。截至6月底,清收12053人、金额4.17亿元,分别占应清收人数、金额的29%、26.8%。

  (三)“三类人员”欠款分类别清收情况。全省共有党政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欠款29665人、金额11.03亿元,截至6月底,清收6925人、金额2.22亿元,分别占应清收人数、金额的23.3%、20.2%。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欠款109人、金额1.05亿元,清收64人、金额809万元,分别占应清收人数、金额的58.72%、7.6%;科级干部欠款4284人、金额2.84亿元,清收1108人、金额4442万元,分别占应清收人数、金额的25.9%、15.6%。其中,信阳市公职人员欠款已全部收回。

  全省共有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欠款7230人、金额2.25亿元。截至6月底,清收1352人、金额4969万元,分别占应清收人数、金额的18.7%、22.1%。其中,银监系统职工欠款已全部收回。

  全省共有农信社内部职工欠款4704人、金额2.29亿元。截至6月底,清收3776人、金额1.45亿元,分别占应清收人数、金额的80.3%、63.3%。其中,洛阳、三门峡、信阳、济源4市农信社内部职工欠款已全部收回。

  二、清收进展较快的市、县(市、区)

  上半年,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省辖市有:平顶山市70.7%,洛阳市70.1%,南阳市64.1%,濮阳市62.7%,周口市51.8%,三门峡市51%。5月26日电视电话会议至6月底的1个多月内,清收进度较快、1个月完成任务占全年任务15%以上的省辖市有:南阳市32.5%,三门峡市23.1%,平顶山市18.7%,驻马店市16.5%,周口市16.1%,商丘市15.9%,焦作市15.6%。

  “三类人员”欠款清收进度较快、排在前五位的省辖市有:信阳市88%,济源市80%,焦作市48.7%,南阳市34.1%,洛阳市33.6%;排在前十位的县(市、区)有:淮阳县100%,洛阳吉利区100%,新县99.9%,光山县99.8%,信阳市平桥区97.7%,信阳市氵师河区96.5%,潢川县90.3%,信阳市明港88.8%,淮滨县87%,息县85.9%。

  “三类人员”欠款中清收党政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进度较快、超过50%的省辖市有:信阳市100%,济源市93%,焦作市50.7%。清收金融系统职工欠款进度较快、超过45%的省辖市有:鹤壁市57.2%,信阳市48.8%。清收农信社内部职工欠款进度较快、超过70%的省辖市有:洛阳、三门峡、信阳、济源市完成100%,驻马店市92.6%,平顶山市89.1%,鹤壁市78.8%,南阳市78%,商丘市71.9%。

  上述市、县(市、区)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进度较快的主要特点:一是党政领导认识到位,高度重视;二是组织领导到位,行动迅速;三是重点突出,责任到人;四是真抓实干,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如洛阳市在全省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长亲自听取汇报,部署安排,加强领导,将清欠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有力推动了清收工作。南阳市于4月25日提前召开全市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动员大会,集中100天时间,动员6000人,开展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百日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效果。

  三、清收进展较慢的市、县(市、区)

  上半年,不良贷款清收完成全年任务不足30%的省辖市有:漯河市19.9%,开封市26.7%,许昌市29.3%。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清收进度慢、效果不理想的省辖市有:郑州市5.6%,许昌市7.6%。

  “三类人员”欠款清收进度慢、排在后五位的省辖市有:安阳市11.8%、郑州市12.1%,开封市13.1%,濮阳市14.9%,漯河市17.3%;排在后十位的县(市、区)有:鄢陵县0.9%,新乡市市区1%,荥阳市1.5%,通许县4.8%,内黄县4.9%,濮阳市市区5.8%,新密市5.9%,巩义市6.1%,开封市郊区6.2%,灵宝市6.5%。

  国家公职人员中,税务、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及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欠款清收效果差。其中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6月底清收金额仅占欠款总额的8.2%。

  四、下步工作要求

  对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措施,精心组织,强力推进。

  (一)下大决心,强力清收。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决心,强力推进,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完成全年清收任务。

  (二)条块结合,强化督导。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加强对全省清收工作的巡回督导,同时,要发挥系统督导作用。有关银行和工商、国税、地税等垂直管理部门及公、检、法、司系统要抓紧成立内部督导组,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欠款的清收工作。同时,公、检、法、司机关要依法支持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

  (三)总结经验,督促后进。要认真总结前段清收工作经验并及时推广。同时,对清收工作进度差的市、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进行督促。7月下旬省政府将召开会议,选出任务完成好的市或部门介绍工作经验;任务完成差的市或部门在会上检讨,并对下步工作进行表态。

  (四)告诫谈话,公开曝光。要抓紧对欠款不还的“三类人员”实行分级告诫谈话。其中,厅局级干部由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处级干部由所在市或厅级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告诫谈话,乡科级干部由所在县(市、区)或处级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告诫谈话。对截至6月30日欠款尚未归还的“三类人员”,要在媒体上进行分级公开曝光,处级以上干部在省级媒体曝光,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在当地媒体曝光。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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