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5〕5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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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05〕53号 发布时间 2006年09月05日

豫政〔2005〕5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4〕37号)精神,现就编制我省2006年财政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6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6年,我省经济将继续平稳较快发展,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基础。但由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较重,已定减收增支政策较多,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编制2006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三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科学、文化、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深化投资、金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和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06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

  (二)做好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实施工作和调整资源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准备工作。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做好农场分离办社会工作。

  (三)巩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按照完善后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安排好出口退税预算。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五)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立即纠正,凡不纠正的要严肃查处,并相应扣收财力。

  三、2006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化解乡村债务试点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三补贴”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继续落实和完善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完善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和促进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支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二)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和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继续实施政策性破产,做好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安置工作。支持企业分离办社会,逐步解决厂办大集体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细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大力支持城市低保和抗灾救灾,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三)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各级财政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中央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整工资和津贴、补贴经费,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严禁拖欠。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执法办案所必需的经费。(四)保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确保财政对教育、科技的投入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围绕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大力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强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发展。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推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大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提高省级补助标准,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五)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制止兴建楼堂馆所,反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六)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做好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把分流人员应享受的有关政策及补贴落实到位。建立单位编制和预算管理相互约束机制,落实“编制实名制”,进一步清理核实财政供养人员,严格编制管理,控制行政事业费。

  (七)积极支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相关工作。改革现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落实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认真开展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适时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八)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实施统一、规范的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同时,结合政府债务情况,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预警控制制度,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偿债专项资金,逐步消化政府债务,防范债务扣款冲击政府预算的正常执行。

  四、进一步做好2006年预算的编报工作

  编制2006年财政预算,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的实施范围。要完善预算编制办法,增强预算的科学性。改进预算编制手段,全面建立计算机技术支持系统,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省、市两级财政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县(市、区)级财政也要加快推进改革。大力推进财、税、库联网工作,把计算机网络系统覆盖到财政预算、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各专业银行和各预算单位,做到当天收支可在网络上查询,提高预算执行分析的时效性和工作效率。三是全面实施“乡财县管”,加强县乡财政计算机网络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软件操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五是探索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制度,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六是继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支两条线”改革。通过编制综合预算,统筹安排税收和非税收入。

  按照细化部门支出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2006年省级各部门编报的支出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具体核定到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专项支出要分省级和市、县专款,按项目编报,省本级的支出项目,原则上要编列到具体预算执行单位;补助市、县的专款,原则上按支出项目核定到各市,年度预算执行中,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进行支出预算的调整和追加。

  各省辖市和县(市)政府要将税收返还和上级补助收入足额编入本级政府预算,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决算的监督。在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时,税收返还按上年执行数加增长预计数编列;体制性补助、基数性财政转移支付和一些确定的跨年度专项转移支付参照上年执行数编列。各省辖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应于2006年3月底之前将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草案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五、对2005年预算执行的要求

  2005年前11个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500亿元、支出1000亿元的形势不容乐观,对收支预算管理仍要加强。要加强依法治税,严格控制减免税,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出台减税、免税、先征后返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出口退税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走私、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要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支出进度不低于上年。各地年终超收安排要优先用于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乡镇机构改革经费和各项社会保障支出,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要确保教育、科技、农业支出增长达到法定要求,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严禁出现财政赤字。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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