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5〕4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省电力公司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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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省电力公司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05〕46号 发布时间 2006年09月06日

豫政〔2005〕4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5年迎峰度夏期间,河南省电力公司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发供用电形势,合理安排电力运行方式,科学调度,加大跨区跨省的峰谷、丰枯余缺调剂力度和网际交换,为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证。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河南省电力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河南省电力公司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我省的电力供应工作,为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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