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06〕59号 | 发布时间 | 2006年09月24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河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豫政〔2006〕5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河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年至2010年是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做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对于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使河南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特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五”发展成就
200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按照“十五”计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大“三农”投入,深化农村改革,实现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十五”计划目标如期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4000万吨以上,主要农产品产量均稳居全国前列。200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582万吨,为历史最高水平,居全国第一位。肉类总产量、蔬菜总产量分别达到689万吨和5880万吨,均居全国第二位。五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1.2万公顷,新增农业机械总动力2154万千瓦。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成果转化率分别达到45%和40%,均比2000年提高4个百分点。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优质小麦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初步形成。2005年全省优质专用小麦面积达到269万公顷,占全省小麦播种面积的54.3%。畜牧业持续发展,奶业成为畜牧业发展的新亮点,五年全省奶类产量增长了5.2倍。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32.4%升至2005年的40%。粮经比由“九五”末的68.7∶31.3调至64.3∶35.7。五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20万人。
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已拥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3家、省重点龙头企业128家、区域性重点龙头企业480家。产业化种养基地快速发展,已形成种植基地247万公顷,养殖基地养畜量达到4957万头,养禽量达到33860万只。农产品加工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省粮食、肉类和乳品的年加工能力分别达到3200万吨、390万吨和145万吨。产业化组织大量涌现,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8473个,加入农户达到183万户。
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0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70元,五年年均实际增长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49.7%下降到2005年的45.4%。农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000年的23.1平方米增加到2005年的27.21平方米。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了“两免一补”,集中改造了1107所乡镇卫生院,解决了49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发展农村户用沼气120万户,全省400万贫困人口脱贫。
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完成了淮河干流陈族湾大港口圩区治理、关店圩区治理,实施了黄河滩区、淮河干流灾后重建和移民迁建工程。建成了盘石头水库,对白龟山等22座大中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续建了梅山等20座大型灌区的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开展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完成了农村电网改造一、二期工程,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新建和改建了6.5万公里农村道路。新增年供水能力10亿立方米。完成造林151.3万公顷,全省林木覆盖率达到22.6%。
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税费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从2005年起全部免征农业税,实施了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放开了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乡镇机构改革成效明显,减少乡镇153个,分流超编人员17万多人;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展顺利,支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很多有利条件:国家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我省农村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中部崛起战略开始实施,已成为我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强大动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开始明显向“三农”调整和倾斜,政府支农力度空前加大,公共财政逐步惠及农村;河南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初步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为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消费结构加速升级,食品工业快速发展,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步伐加快,使农业内在素质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较大,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突出等。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十一五”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繁荣。
(二)发展目标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5%;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4500万吨左右;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5%以上;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40%;林木覆盖率达到26%;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50%;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45%;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万公顷;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6%;新转移农村劳动力750万人;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人口900万人;新增农村沼气用户280万户;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解决贫困人口脱贫400万人。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以“两个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引导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竞争力。
继续推进以优质小麦为主的优质粮食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坚持优质化、产业化的粮食生产方向,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推进24个产粮大县实施规模开发,集中投入建设粮食核心产区。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中低产田的改造,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农业综合开发等重大项目,全面提高71个粮食大县(场)的综合生产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争取以国家投资为主新建和续建商丘等5个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推进豫中豫北强筋小麦、豫南弱筋小麦、沿黄沿淮优质水稻、黄淮平原优质大豆及专用玉米等优势产业带(区)建设。实施旱作农业、植保工程和沃土工程,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继续抓好粮食的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延长粮食产业链条,拓宽粮食增值空间,实现粮食加工品种的多样化、系列化、专用化,不断提高粮食精深加工水平。到“十一五”末,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4500万吨左右,粮食加工能力达到3500万吨以上。
继续推进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加快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和畜产品加工,着力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重点支持一批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场加快发展,提高规模化养殖水平。加快推进黄河滩区绿色奶业示范带、中原肉牛带、京广铁路沿线生猪产业带、豫北蛋肉鸡和豫南水禽等优势区域开发。着力培育40个畜牧业发展重点县,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使40个重点县发展成为我省重要的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出口外销基地。完善种猪、肉牛、奶牛、种羊良种繁育体系,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加快良种繁育和推广。大力推进优质特色水产品养殖。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使全省所有县级动物防疫站均达到国家标准,形成比较完善的动物防疫体系。以大宗畜产品深加工、主导产品精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为重点,进一步做大做强我省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70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1000万吨,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比达到1.5∶1。
加快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的建设。加强优质棉花基地建设,促使棉花种植向优势区域集中。抓好沿淮“双低”油菜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果蔬、花卉、苗木、茶叶、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形成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和加工基地,创出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速生工业用林的发展,在沿黄、沿淮地区及黄河故道等地发展造纸原料林基地和人造板原料林基地。到“十一五”末,速生林面积达到50万公顷。加快经济林基地建设,全省新发展经济林面积20万公顷。强力推进外向型农业发展,加快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到“十一五”末,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由目前的221个发展到300个,农产品出口额由目前的4.1亿美元提高到10亿美元以上。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加快水利、气象设施建设,努力构建较为完备的防灾、减灾和兴利体系,提高农机装备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完善水利工程体系。继续建设全省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以巩固提高淮河、黄河的防洪能力为重点,加快洪水控制工程和骨干河道治理,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增强对洪水的调控能力,完善防洪保障体系。建成燕山水库、西霞院水库、马家岩水库,建设河口村水库,完成出山店水库的前期工作和石山口等33座大中型水库、61座重点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成黄河标准化堤防焦作至濮阳段,完成洪汝河下游近期治理、小洪河综合治理、沙颍河和涡河治理、唐白河一期防洪工程建设;实施金堤河二期、共产主义渠、卫河、贾鲁河等骨干河道整治。加快老王坡、泥河洼等滞洪区工程建设和安全设施建设;开展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重点实施郑州、漯河、信阳、周口、开封、洛阳等重点防洪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有计划地分期建设其他省辖市防洪工程。到2010年,主要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至20年一遇;省辖市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主要平原河道除涝标准达到3年一遇以上。
加强水资源工程建设,搞好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配合国家建成南水北调中线一期总干渠工程,同步建设受水城市配套工程;继续建设梅山、鸭河口等20座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开工建设赵口等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继续实施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广集雨灌溉和节水灌溉技术。到2010年,全省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7万公顷,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万公顷。继续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开发利用山区水电资源,力争五年解决9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省农村水电装机新增14万千瓦。
提高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全球定位系统等地空立体气象观测网以及高效、安全的气象通信系统,提高灾害性、突发性天气的监测预警水平。积极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健全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十一五”末基本形成立体催化作业。
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优化装备结构。增强粮食生产的技术集成与标准化应用能力。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积极推进农机化技术应用示范,加快农机化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创新农业机械化发展机制和服务模式,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2010年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9400万千瓦。
(三)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
充分发挥人口大省的人力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打造河南劳务品牌,建成全国性的劳务输出基地。
加强技能培训。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实施规模。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强农村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扩大农村招生规模。加大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重点推进县级就业培训中心的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现代远程教育等手段,加强农民外出就业基本知识的传授。积极开展与用工企业的合作,实行订单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发展专业型、技术型和外向型劳务输出。“十一五”期间,对全省5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建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农村劳动力市场和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完善劳务输出外派机构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人员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加强劳务协作和跟踪服务,搞好与输入地的沟通和对接,加大规模劳务输出的组织,提高转移输出的组织化水平。构建输出回流机制,鼓励务工农民回乡创业。
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阻碍农村劳动力自由、平等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健全劳动保护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和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务工农民工资保障基金,完善劳动合同管理,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其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坚持“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对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就学进行统筹规划,认真解决务工农民子女的上学问题。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逐步把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壮大农村二、三产业,积极发展农村产业化经营组织,加强小城镇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步伐。大力发展农村工业。立足我省农产品资源优势,从土地、环保、信贷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漯河、郑州、许昌、周口、鹤壁和安阳五大食品产业密集区建设,形成沿京广线食品加工龙头企业集群,把食品工业培育成为我省第一大支柱产业。推进棉纺产业集中发展,使我省形成具有国内较强竞争力的棉纺织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县域工业自主创新能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县域工业发展由资源主导型向创新主导型转变,促进县域工业结构加快升级。加强园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300家,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80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
积极发展农村产业化经营组织。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合同契约、资产参与、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和帮助农民由生产环节进入附加值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加工、流通等环节。促进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发展,大力推进龙头企业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重点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支持、引导农民自愿合作,发展各种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国家和省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健康发展的新格局,有效提高农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5000个,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重达到全省农户的60%以上。
加强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中心镇,以国家和省重点小城镇、国家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为重点,完善小城镇发展规划,明确小城镇发展定位,着力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产业支撑的中心镇,实现中心镇与县域经济同步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小城镇向小城市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户籍、就业、福利保障等制度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以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籍制度,逐步消除阻碍小城镇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着力加强城镇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营造健康、安定、有序的人居环境,提高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抓好国家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工作,争取5年建成国家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25个左右。
加快农村第三产业发展。适应城镇化发展和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要,大力发展具有观光、休闲、旅游、生态、科技等多功能的城郊服务型农业。依托小城镇建设,发展交通运输、餐饮、文化娱乐等传统服务业。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力创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商品购销、科技信息、中介代理等综合服务,力争到2010年社区服务中心覆盖全省规模较大的行政村。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保险、物流、信息、营销、法律、养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强化第三产业对农村经济的拉动作用。
(五)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大力开展林业生态建设,有效治理环境污染,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使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加强水资源保护。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并合理开发水资源,依法对水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重点加强丹江口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输水沿线、承担供水任务的大中型水库的保护。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监测和保护,实施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限制开采区,加快河流生态修复、雨洪利用、地下水补源和替代水源工程建设,遏制城市区和平原漏斗区地下水水位下降和漏斗面积扩大的趋势。尽快完成水功能区的确界立碑工作,提出分区水质要求。加强城镇供水水源地等重点保护水域纳污能力核定和排污总量控制。搞好水生态信息体系建设,在主要河流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探索和试行排污权交易制度,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到2010年,主要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资源宏观管理。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条件,防止盲目圈占、浪费土地,严格限制毁田烧砖,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积极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正确处理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集聚和合理布局。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治理砖瓦窑、空心村、工矿废弃地,实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5.82万公顷。
加强生态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地区防护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继续搞好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沿线绿化、小浪底库区绿化、通道绿化等省级生态工程,进一步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中原城市群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继续实施封山育林,加强重点公益林保护,完善补偿机制。“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有林地面积60万公顷。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十一五”末全省自然保护区达到50个、面积85万公顷。加快推进世行贷款“林业持续发展项目”(四期),启动河南黄河中游生态公益林项目和河南伏牛山贫困地区生态治理项目。加快淮河上游、漳卫河上游太行山区、伊洛河两岸、汉水上游、丹江口库区等重点水土流失区的综合治理。到201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万公顷,生态修复50万公顷。
加快发展循环农业。积极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推广秸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培育生物质产业。大力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型农业和集约生态养殖业,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快高耗能老式落后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鼓励生产、使用新型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养殖业废弃物综合治理,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技术。结合作物秸秆、养殖废弃物处理,大力发展有机肥和沼气,以沼气建设带动农村改厨、改圈、改厕,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水平。
(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信息服务为重点,逐步构建完备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我省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整合农业科技资源,逐步建立以省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组织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以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工程技术与智能化设备开发为重点的农业生产重大技术难题和核心技术的攻关,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筛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进行集成、组装、配套,搞好综合利用和示范推广。增加对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支持10家左右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对于农业产业化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在财政、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扶持。继续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逐步建成集资源保护、引育扩繁、生产经营和推广使用为一体的现代种业体系。加强小麦、玉米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建成省农科院(原阳)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力争中国农业科技黄淮海地区创新中心落户河南。
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国家推广机构和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以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采取技物结合、科技承包和科技知识普及等方式,向广大农民传授先进生产技术。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大力培训科技示范户。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快建立与国际和国内标准接轨、统一权威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支持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加快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市)和示范乡镇,带动全省标准化农业生产。抓好产地环境监测、投入品质量监管、生产技术规范、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省、市、县和企业“三级四层”检验监测体系,实现对农产品质量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测,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扩大认证范围,加快认证进程。完善市场准入、质量追溯、认证、标识、责任追究和公示制度。
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快粮、棉、畜等优势农产品批发市场、期货市场、集贸市场的建设。大力推行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分级包装上市,加快连锁、超市、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新型业态向农村市场的延伸,促进城乡物流的发展。完成对部分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在全省培育70家左右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家左右绿色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办鲜活农产品专业连锁超市和建立农产品物流中心。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创新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农村商品市场体系,积极创新农村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使全省农村连锁“农家店”的覆盖率达到100%。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农村流通主体,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有关政策,努力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适时推出油菜籽(菜籽油)、花生油、畜产品、混合小麦和小麦期权等期货交易新品种。争取经过5年的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性的农产品现代物流中心。
完善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全面实施金农工程,充分发挥现有涉农网络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镇四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扩大农业信息网络覆盖面,提高农业信息“落地入户”水平。建设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系统等应用系统。加强农业数据库建设,建立省级农业数据中心。加强农民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培训,提高农业信息普及应用水平。
(七)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强化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9万公里,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90%以上的县道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乡道、村道达到四级以上公路标准,乡乡有等级客运站,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通班车,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大力发展农村通信,实现村村通电话。继续完善农村电网,重点解决无电村和电网改造盲点村的用电问题。全面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扶持养殖场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和新型节能炉灶,在小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布局,改造旧村镇,重点建设中心村,合理归并自然村,引导农村住宅建设适当集中,提高供排水、电力、道路、卫生等设施配套水平,优化美化村容镇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巩固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城市教师赴农村学校支教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改造,有重点地改造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在全省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实现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一次电影。逐步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搞好扶贫开发。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增加扶贫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新机制,因地制宜推进整村扶贫开发。对豫西山区、桐柏山区、大别山区、黄淮低洼易涝区等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分布地区,实行集中连片开发。对少数自然条件恶劣、资源贫乏、生态脆弱的深山、石山区群众实施易地搬迁扶贫。落实好国家对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进一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努力实现解决和巩固温饱的双重目标。力争到2010年解决400万农村人口脱贫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动力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积极探索乡镇机构改革后基层政权的职能定位和运行保障机制,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邮政储蓄制度,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扩大业务范围。坚持金融创新,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发展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规范民间信贷,鼓励发展农民信贷担保机构,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综合管理权限,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加强村级经费管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主体多元化的粮食购销市场体系,尽快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探索完善征地改革方案,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拓宽失地农民的安置渠道。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价格收费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二)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十一五”期间,力争使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2%以上。把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加大农村道路、教育、水利、电力、通讯、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力度,逐步降低县、乡两级的资金配套比例。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补助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资投劳。整合现有涉农资金,优化支农资金使用办法,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确保一定比例国有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以小型农田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内各金融机构要拓宽信贷支农渠道,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大力培育由自然人和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和委托贷款以及转贷款业务。改革农村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三)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出口促进机制和支持政策。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千方百计扩大有竞争优势的园艺产品、畜产品、特色产品等农产品出口。支持建设一批与主要出口市场需求相适应、高起点、高水平的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加快培育一批生产经营规模大、产品档次高、出口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加快出口企业在国外进行品牌注册认证和卫生注册认证。加快优良动植物品种、先进农业技术和设备、农业管理经验、管理人才的引进。引导外资重点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具有资源优势的生产开发领域。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农产品贸易快速反应机制,综合运用农产品的准入限制、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符合国际规则的手段,保护我省农业安全。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开发多种形式、多领域的对外投资,鼓励农业企业以技术、管理、劳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外农业合作。(四)大力实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努力提供智力保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加强农村科技、教育、卫生、生产、经营等多方面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使农村实用人材总量、结构、素质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农村社会进步相适应。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建立城市教育支持农村教育的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培养新型农民、技能型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使每个适龄劳动者掌握1-2种实用技术。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争取达到一个行政村有1名大学文化程度的村干部。切实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农业现代化需求的新型农民。
(五)加强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发展
加强村委会建设,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推进农村法制建设,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新风尚。认真落实各项涉农政策,解决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等热点问题。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群众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关心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继续实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百千万”工程,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农户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和红旗渠精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