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5〕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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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05〕4号 发布时间 2006年09月0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的
通报

豫政〔2005〕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4年,河南中烟工业公司、河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不断深化内部改革,积极推进企业组织结构和卷烟产品结构调整,狠抓烟草专卖管理和企业基础管理,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去年,全省共生产卷烟285万箱,销售卷烟284.19万箱,实现烟草工商税利83亿元,同比增加19.94亿元,增长32%,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力争“十五”末使烟草行业税利达到80亿元左右的发展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烟草工商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全省烟草行业取得的成绩,是全省烟草工商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中原崛起的战略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结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烟草工商系统激流勇进、狠抓落实的工作精神,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努力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的工作氛围。全省烟草工商系统要再接再厉,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七届八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培育发展河南卷烟强势大牌为重点,切实按照省政府“烟草工商企业协调发展的思路不能变,共同培育河南卷烟名牌的任务不能减,为河南经济建设多做贡献的干劲不能松”的要求,协调配合,共同发展,为实现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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