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6〕4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信息产业厅通信管理局关于信息产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通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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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信息产业厅通信管理局关于信息产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通知(废止)
发文字号 豫政〔2006〕40号 发布时间 2006年09月0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信息产业厅通信管理局
关于信息产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通知

豫政〔2006〕4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信息产业厅、通信管理局制定的《关于信息产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信息产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长期历史任务。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近70%,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信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06〕17号),认真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信部信〔2006〕229号),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始终把服务“三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大力开发适农信息产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加快发展农村通信,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认识信息产业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

  信息产业与“三农”密切相关。无论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还是通信业,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省实现中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信息技术科技含量高、发展速度快、渗透力和带动力强,信息化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以及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服务作用。当前,我省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时期。利用信息技术全面改造装备农业,用信息内容服务农业,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强农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同时,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有助于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有利于消除城乡差别,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农村科技、文化、社会事业的发展;有助于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通信运营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信息产业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加大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力度,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信息产业的优势,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不断拓宽通信业、邮政业信息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开发适农信息产品,加快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让农民共享信息化发展的成果,逐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为实现中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工作原则: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突出特色,扶持引导。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带动,典型引路,推进信息产业服务“三农”的各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农村通信网络

  强力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争取年内全省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电话目标。加大农村通信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农村通信网络覆盖工程,加快农村有线、无线通信网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农村通信网络。大力推进宽带进村工程和农村互联网平台升级改造工程,建成覆盖全省的信息高速公路。加快商都信息港农业频道、新农村信息网、中原农业信息网等网站建设,逐步建成一批有河南特色的适合河南农村需要的涉农网站。

  (二)加快农村通信市场开发,提高农村通信服务质量

  大力培育和开发农村通信市场,满足广大农民安装电话的需求,不断增加农民安装电话的数量,提高农村电话普及率。进一步开发和提供适合农村和农民需要的丰富多彩的通信业务,特别是增值信息服务业务。加强农村通信服务网点和服务队伍建设,落实《电信服务规范》,切实提高农村地区通信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助民惠民力度,使广大农民装得上、用得起电话,以普遍能够接受的价格和方式享受更多更好的信息通信服务。

  (三)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信息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通信运营商、软件提供商、信息产品制造商、信息服务提供商、邮政等部门的积极性,会同涉农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建设我省农业信息交换平台。整合技术、业务、网络和涉农信息资源,尽快建成相对完整的省级信息中心、市级分中心、县级工作站、乡级信息服务站和村级信息接收站等五级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信息本地化,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开发富农信息,建立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利用、推广的长效机制,为农民搭建统一的农村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使农民及时快捷地获取适时有效的信息。

  (四)加快农村卫生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教育信息化水平

  组织信息产品制造企业开发适合农村卫生、教育的软硬件产品。充分发挥信息产业网络、技术、人才、服务等综合优势,加大农村卫生、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参与和支持卫生部门建立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远程医疗系统和农民健康保障数字防御体系,建立药品统一管理系统数据库,严把药品质量关,提高农村卫生信息化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依托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切实搞好面向农民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

  (五)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

  积极配合商务部实施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努力提高农民商务信息化能力,推动农村流通发展,拉动农村消费市场,帮助农民致富。以农村基层商务信息化服务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服务方式向农民提供商务信息服务,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不向农民收费。选择既有一定设备安装基本条件又有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乡村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布局相对集中,以便组织实施和积累经验。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建,建立分工负责的有效机制,共同营造环境和创造条件,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得起来、发挥作用,使农民受益。

  (六)大力发展邮政服务业,促进我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形成

  邮政网络是全国当前能够服务于农村、农民的最为完善的网络。河南邮政已经拥有了沟通城乡、覆盖全省、联通全国的实物传递和先进的邮政专用信息网、邮政金融计算机网,成为唯一的集信息流、资金流、实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化服务企业。“十一五”期间,要充分发挥邮政的优势,积极开展邮政连锁配送、邮政金融服务、农村图书、报刊、音像文化传播及劳务经济服务,力争“十一五”末在部分市、县(市、区)和农业企业、农村经济人之间搭起电子商务平台,方便农产品的网上交易。

  (七)加强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促进传统农业提升

  加快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用现代科学方法经营农业,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强3S(GPS、GIS、

  PS)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加快农业机械和装备的信息化,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农业企业推进农田基础建设自控化和农业技术操作自动化,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快用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企业的智能化水平,把信息技术应用内容的供需对接起来,重点培育农业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提升带领分散农户规模化生产经营。

  (八)加强适农信息产品开发力度,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设备厂商、通信运营企业加快研制生产或推广适应农村特点、适合农民需要、方便农民使用、价格适宜的信息产品,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无线公话、手机、DVD机顶盒、简易电脑、家用电器等产品,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九)加大涉农部门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加快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气象等部门的涉农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涉农部门门户网站、涉农科技服务网站、农(林)产品供求信息网站等为主体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提高涉农部门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支持农业气象灾害、农林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洪涝灾害等预测预报和应急指挥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全省各信息产业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信息产业部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工作机制,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务实地推进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各信息产业部门和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省信息产业厅、通信管理局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全省信息化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各省辖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调查研究,分析当前“三农”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专项规划。规划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加快新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信息化人才队伍,是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关键。要依靠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等院校(所),通过招收农业信息技术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等方式,培养农业信息化高级人才,提高我省适农产品研发能力和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能力。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形成不同层次、结构合理的农业信息化技术人才培养教育体系,培养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专门人才。特别是要选择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热爱家乡建设、立足改变农村面貌的农村青年,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对外合作水平

  加大对外合作、借鉴国外经验、吸引国外投资和先进涉农技术,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途径。省信息产业厅、通信管理局要会同涉农部门积极组织各种招商会、交流会,引导国内外大企业参与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积极与国外大公司、国内大企业、大专院校等合作,加强交流,吸引其在省内建立信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做大做强我省信息产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撑服务。

  (五)加强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示范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要分期分批进行。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为农民提供适用的信息技术、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各地的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抓好试点,逐步推广。省信息产业厅、通信管理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成功做法,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抓好新农村信息化建设。

  (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资力度,广泛吸纳各种资金参与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对列入省重点的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对申请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协助承担单位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和技术支持。

  (七)强化政策引导扶持,创造宽松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政策措施。省信息产业厅、通信管理局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为行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争取有利的政策和工作环境。积极争取政策扶持,推动建立、完善新型农村信息化发展机制,推进普遍服务,努力探索建立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适应农村特点的长效机制;鼓励省各企业技术创新、业务创新,把国家和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用足用活,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业务;引导各企业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协作,提倡联合建设、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全行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发挥行业优势,打造行业品牌,塑造行业形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在新农村信息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信息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采取新闻报道、信息交流、经验介绍等方式,宣传信息产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展示信息产业助农惠农的新成果,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浓厚氛围。

  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 〔2014〕70号),该文件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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