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6〕8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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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80号 发布时间 2006年10月2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组团参加首届
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6〕8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河南省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充分挖掘中部的文化资源,展示中部最新文化成果,促进中部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推介中部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打造中部地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促进中部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经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充分协商,决定联合举办首届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称“中部文博会”)。为切实做好我省组团参会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交流、合作、发展为主题,充分利用中部文博会这个平台,宣传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展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最新成果,推介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扩大文化的对内对外开放,促进与中部其他省份及海内外的文化交往,加快文化招商引资步伐,加速我省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

  二、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2006年10月27日至29日。

  (二)地点:武汉市国际会展中心。

  (三)主要内容

  首届中部文博会的展览范围包括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两大类。

  1.文化服务类

  (1)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报刊品牌展示推介,广告营销。

  (2)图书出版机构展示推介,图书版权交易。

  (3)演艺机构、演出场馆、演出经纪机构展示推介,舞台精品节目市场推介。

  (4)艺术教育、职业教育及培训机构展示推介,艺术专业人才推介、招聘。

  (5)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艺术馆形象展示,特色藏品展示推介。

  (6)风景文化名胜、文化主题公园、红色旅游项目,旅游中介服务机构展示推介。

  (7)体育休闲展示推介。

  (8)国内外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动漫设计、服装设计、家具设计、商业设计、园林绿化设计的成果展示,设计机构及人才的推介。

  2.文化产品类

  (1)广播影视器材展示推介。包括农村放映设备展示、城市数字电影、电视设备及技术展示。

  (2)专业与民用数字娱乐设备及产品展示推介。包括专业与民用音像设备及产品、舞台灯光及设施、电子与网络游艺、游戏设备和产品、摄影、摄像器材等。

  (3)原创影视及动漫作品,音乐用品与作品。包括中西乐器、电子音乐制作设备、电子音乐出版物等。

  (4)出版编辑、印刷、广告、包装制作设备及技术。

  (5)休闲娱乐用品、体育健身器械。

  (6)美术与工艺品。包括美术作品、民间工艺等艺术制品、旅游纪念品。

  (7)书画古玩。包括特许经营文物、玉石、瓷器、书法、绘画作品及印刷品、邮、币、卡等民间收藏品及古玩用品等。

  首届中部文博会的展览展区按“一主七辅”设置。

  1.主展区设两大板块

  (1)“中部文化魅力展区”(含六省一市展位、舞台艺术与综合形象展位,地点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主厅)。

  (2)“文化产品综合展区”(市场招展展区,地点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南厅)。

  2.分展区设七大板块(1)创意设计与动漫游戏分会场(2)图书及电子出版物分会场(3)古玩分会场(4)茶文化分会场(5)美术工艺品分会场(6)服饰文化分会场(7)市民文化创意分会场

  三、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展区的组展、布展工作1.主展区:位于武汉国际会展中心。综合展区:分配给我省的总面积为1024平方米,可使用的净面积为500余平方米。主展区为我省文化的综合形象展位,主要展示博大精深的中原传统文化,社会主义现代文化建设过程中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取得的丰硕成果及大型文化项目的宣传、推介。展示内容的具体类别包括舞台艺术、文化名胜、广电、出版等。此展区免收摊位费。主展区的装修和布展工作由省文化厅负责,10月26日前完成;布展内容由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文联、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出版集团分别提供,9月22日前确定内容;布展设计方案经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新闻传媒、期刊专业展区:位于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二楼,专题进行报纸、期刊等纸质媒体的展示、展览。我省在此展区的任务是组织河南有代表性的、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报纸、期刊进驻展区展示、展览。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展区由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负责,力求将8个标准展位布满;新闻媒体、期刊专业展区组展、布展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河南出版集团协助,组织省内有影响力的媒体、期刊参展,9月25日前将组展情况反馈“中部文博会”执委会。

  2.分展区:7个分展区位于武汉市7个不同的地方。我省的主要任务是动员、组织我省文化企事业单位携带富有河南特色的文化产品进驻展区展览、展销产品。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要分别组织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参展,争取参展单位总量达到100家以上。9月25日确定参展单位,并将参展单位的名单报“中部文博会”执委会。

  (二)文化项目推介、招商和签约工作

  1.文化项目推介。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每家筛选、确定20个以上的项目,汇总后由省文化厅于9月25日前报“中部文博会”执委会,统一向外推介。同时,省文化厅负责印制我省《文化产业投资指南》,选取更多的项目向外推介。

  2.文化项目招商。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文化项目的对外招商,尽快达成招商协议。各单位邀请的重要客商如参加“中部文博会”开幕式,应于10月2日前将名单报“中部文博会”执委会。

  3.文化项目签约。为进一步扩大河南文化的影响力,提高河南文化的知名度,在“中部文博会”期间举行河南省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会暨签约仪式,由省文化厅负责,省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河南出版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等单位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应于9月30日前确定各自不少于5亿元的签约项目。

  (三)文艺演出活动

  “中部文博会”期间,将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广场和汉口江滩广场安排露天文艺演出,即“中部文博会天天演活动”。我省将组织一支以武术、民间艺术等为主的具有浓郁河南特色的民族民间演出团体参加,此项工作由省文化厅负责组织。9月20日前确定演出团体报“中部文博会”执委会。

  (四)参观考察工作

  “中部文博会”期间,将组织我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会展等涉及文化产业领域的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赴武汉参观考察,寻求文化项目的投资与合作,学习省外、国外文化管理、文化经营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中部其他省份及国内、国际文化产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此项工作分别由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组织本系统的人员参加,自行前往。

  (五)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中部文博会”是继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和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之后的又一个国家级的文化产业博览会,是宣传、推介、展示河南文化形象和实力的大好时机。我省各新闻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确定宣传报道重点和热点,做好“中部文博会”之前、期间和之后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提升河南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此项工作由省政府新闻办负责。期间,要组织我省不少于10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10月26日前,参加新闻报道、宣传的人员、设备全部到达武汉。

  (六)文字材料和图片的提供工作

  “中部文博会”主展区另设有中部六省整体形象统一展区,组委会也将出版会刊,需要我省提供1000字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要按照组委会要求,提供充分反映我省文化特色和文化产业发展成果的文字、图片等资料,9月22日前交由省文化厅汇总。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为做好我省参加“中部文博会”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采取以下组织领导措施:

  (一)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文化厅牵头,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文联、河南出版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我省参加“中部文博会”的协调会议,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督促、检查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本单位参加“中部文博会”所承担任务的落实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文联、河南出版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等单位各指派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各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做好本单位所承担工作的实施、督促工作。“中部文博会”的总联络工作由省文化厅负责。

  联系人: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张冬梅朱 辉

  联系电话:0371—6590677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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