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6〕7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政府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强调的2006年下半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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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72号 发布时间 2006年10月2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政府第十三次
全体会议强调的2006年下半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06〕7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李成玉省长在省政府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上讲话中强调的2006年下半年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下发。各责任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机遇,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推动和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同时,要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年重点工作的落实,一并将省政府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强调的下半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9月30日、12月30日两次向省政府报告(按工作分工送省政府办公厅各业务处室)。

  一、关于认真处理加强土地管理和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

  1.按照国家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格依法批地、严格依法用地的要求,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依法合理用地。要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地项目,各地一律不得报批,严禁先占后批、以租代征。对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充分考虑项目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产值效益。要坚持有保有压,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重点支持那些用地少、污染小、能耗低、技术含量高的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2.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思想,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要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挖掘现有潜力,提高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土地供应与用地需求的矛盾。要加大砖瓦窑场专项治理力度,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努力减少土地和资源、能源浪费。到2008年,全省所有的城市都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2010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要达到65%。

  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负责落实。

  3.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在工业集聚区和开发区加快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要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落实补偿政策,确保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户的补偿费分配比例不低于80%。在严格土地管理的新形势下,既要解决好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盲目占地、违规审批等突出问题,又要防止因土地问题制约发展。

  各省辖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二、关于化解成品油、电力等基础产品价格调整带来的压力问题

  4.受公路运输成本上升的影响,大宗货物运输可能会向铁路运输转移。铁路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度运力,努力满足运输需求。

  省发展改革委、郑州铁路局负责落实。

  5.要建立完善对弱势群体和部分受影响行业的财政补贴机制,建立油价调整与运输行业价格联动机制,有效缓解油价上涨对运输业发展的制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依法查处,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6.要按照工艺先进程度和环保要求,扩大差别电价实行范围,推动工业结构调整。要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成本和资金控制,减少价格上涨带来的冲击。

  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环保局、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三、关于节能降耗问题

  7.尽快制定和完善促进节能降耗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实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产业、价格和财税政策,通过调整结构、推进技术创新、加强管理等途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8.要抓紧建立完善相关统计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公布能耗指标情况,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省政府目标办、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负责落实。

  9.加快化工、建材、有色、钢铁、电力、石化、煤炭、造纸、纺织等行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推进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10.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

  省建设厅负责落实。

  11.大力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市场准入,强制淘汰高耗能产品和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耗较低的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服务业的比重。

  各省辖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1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围绕煤炭、铝土矿、非金属矿、农产品等优势资源,拉长产业链条,发展关联产业,提高资源利用率。要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组织实施低效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体系建设等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各省辖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环保局负责落实。

  四、关于围绕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目标谋划一批新能源项目问题

  13.我省要抓住国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支持中部地区建设全国重要能源基地的机遇,调整结构,做好前期工作,提前谋划一批重大能源项目,努力把我省建成综合能源基地。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14.要加快核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候选厂址的各项建设条件,尽快编制上报项目建议书,争取列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南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15.我省要抓住国家布局若干个500万吨煤炭液化项目的机遇,抓紧推动平煤集团等有条件的企业做好煤炭液化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盘子。要加快发展秸秆发电,支持南阳天冠集团扩大生物乙醇燃料生产能力,努力使我省生物质能源产业走在全国前列。要围绕建设豫北、豫南和沿陇海线三大火电集群,按照“上大压小”原则,积极关停小火电机组,加快推进一批超临界火电机组和大中型热电机组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进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煤炭工业局、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16.要加快推进“川气入豫”、“西气东输二线”及成品油管道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五、关于工资制度调整和改革问题

  17.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配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各地要在做好公务员登记、合理确定公务员职级的基础上进行公务员工资套改;同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津贴补贴、统筹解决相关人员待遇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精神,凡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和补贴政策,我省都要用足用好,不折不扣地落实。省人事、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抓紧调研和摸底测算,8月底前要完成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意见的拟定工作,争取尽早兑现到人。

  省财政厅、人事厅负责落实。

  六、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和财政支出管理问题

  18.各级财税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到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及时把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税收。税务机关要在税收分析、评估上下功夫,特别要对县域经济宏观税负过低的现象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要加强税源管理,切实抓好小规模纳税人和发票管理。国税、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以税源管理为核心,建立完善户籍管理、申报稽核、分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方面的协作联动机制。要注意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防止财政收入“虚高”现象发生。

  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19.要严格财政支出管理,集中财力确保工资、法定支出、社会保障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防止铺张浪费。要从严控制公款出国,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频繁更换和超标配备小汽车,严禁超标准接待,坚决压缩一切不必要的财政开支。各级政府部门都要进一步严格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带头厉行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各省辖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外办、省直机关事管局负责落实。

  七、关于认真解决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20.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专项安全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煤矿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资源整合和煤矿关闭整顿工作,严厉打击以整顿代关闭、以联合代整合和非法生产现象。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加强对取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违法的要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各省辖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21.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安全度汛。要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准备,加强对水情、工情、险情的预测预报,落实防洪预案和队伍、物资,提高抢险队伍的实战能力。

  各省辖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利厅、气象局负责落实。

  22.各方面还要按照年初工作布置,继续扎实做好就业、社会保障、乡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等各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强督促落实,真正把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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