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6〕7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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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废止)
发文字号 豫政〔2006〕77号 发布时间 2006年11月07日

豫政〔2006〕7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保持我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

  (一)增强调整产业结构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但经济发展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能源、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农业结构不合理,畜牧业比重较低;工业产业层次不高,高技术产业发展缓慢;建筑业整体规模小,缺乏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服务业总量偏小,现代和新兴服务业相对较弱。这些问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直接影响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全省上下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充分认识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5〕40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

  优化农业结构,增强工业实力,壮大第三产业,提高二、三产业比重,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三)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

  坚持市场调节,强化政策引导。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加强产业政策与其他配套政策的协调配合,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先导产业,推动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提高。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压缩过剩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促进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以优化结构、扩大供给、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着力点,大力发展现代和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吸纳就业能力。

  坚持统筹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城乡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消费结构、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推进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稳步发展棉花、油料、烟叶等大宗经济作物,积极发展果蔬、花卉、苗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实现连片开发、规模经营,加快特色农业发展。优化林业结构,推进造纸速生林基地建设。

  (五)大力发展养殖业。进一步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升质量,提高养殖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加快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支持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加快规模化养殖场发展,提高集约化发展水平。加强水产良种基地和优质水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推广生态、健康的养殖技术,发展名优特水产品。

  (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拉长农产品生产加工链条,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原料基地,建立稳定购销关系,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水平。

  (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引进和推广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园区,搭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努力在新品种选育、生物农药研制、基因工程疫苗研制等方面取得突破。积极推广节水灌溉、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等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农产品安全监测和质量认证体系、动物防疫检疫体系。

  三、加强基础产业和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八)加强煤炭、石油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支持高产高效煤炭矿井建设和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提高集约化生产能力和规模效益。积极推动煤电、煤焦化一体化建设,鼓励应用煤炭气化、煤炭高效洗选脱硫、节水型选煤等先进技术,加强煤矸石、煤层气等综合利用。建立矿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搞好采煤沉陷区治理。进一步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资源。积极利用省外气源,完善油气输配系统,建设郑州大型油品储备中心和输配枢纽。鼓励石油替代资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植物纤维乙醇、生物质柴油等产业化。

  (九)优化电力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电源电网结构,推进火电基地建设。坚持上大压小,鼓励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建设,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的集中供热机组建设;鼓励开发应用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等洁净煤发电技术,支持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采用流化床锅炉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加快发电机组脱硫和综合利用机组节能改造。积极利用水电,有序发展抽水蓄能电站、燃气电站,推进核电建设。加快电网建设步伐,支持50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建设,提高电网电力输送能力,继续推进城乡电网改造,保证电源和电网协调同步发展。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的继电保护、输变电等技术,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竞价上网和输配分开,加强电力调度和监管,改革电力调度方式,合理、高效地配置电力资源。

  (十)构筑交通区位新优势。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构建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管道多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公路网络,加快高速公路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推进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和农村公路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场站设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建设城市轻轨和城际间快速通道。支持铁路发展,加快郑西、郑石、郑武、郑徐客运专线建设和郑州公铁两用黄河大桥、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加强地方铁路与国家铁路运输衔接,巩固提升郑州铁路枢纽地位。大力发展航空运输,积极开辟国际国内航线,建设完善航空货运站,积极开拓货运业务,将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建成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枢纽机场和航空物流集散中心。改造完善洛阳、南阳机场,积极推进商丘等机场改建为军民两用机场。开发内河航运,提高通向华东的航道水运能力。继续加强管道运输建设。

  (十一)加强水利建设。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统筹地表地下水资源调配,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快洪水控制工程建设和骨干河道治理,加强病险水库和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推进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构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加快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受水区配套工程,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加快第三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和现代邮政网络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电子商务CA认证体系、网上支付体系、物流配送系统等配套服务体系。开发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共资源信息库,构筑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信息服务系统,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十三)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支持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研发,争取在优势产业、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升电子元器件和新型电源两大优势产业。不断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支持做大做强硅半导体材料及太阳能电池、新型显示材料及深加工、超硬材料及制品等产业链。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新型功能材料等高成长性行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培育数字视听、网络及通讯、计算机、软件等优势产品。

  (十四)大力发展以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成套能力。依托重点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提高电力、矿山、纺织、冶金建材、工程建筑机械等成套设备、核心零部件及软件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及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重点支持电力装备、专用设备、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四大优势行业,高层次发展数控机床、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轴承及基础件、仪器仪表等四类成长性产品,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替代进口的产品。支持我省老工业基地加快向先进制造业基地转变。

  (十五)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巩固壮大食品工业,扩大面制品、肉制品、淀粉、奶制品等精深加工规模,发展果蔬、油脂、调味料和添加剂、休闲食品等高成长性行业,推动食品工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整合提升以铝工业为主的有色金属工业,加强铝土矿资源配置,集约发展氧化铝,省不再布点建设新的氧化铝项目,限制以铝土矿为原料的化工项目。提高电解铝行业集中度,大力发展铝、铜、钼、铅、锌、镁、黄金等精深加工,支持年产10万吨以上的铝精深加工项目,积极发展高精度铝板带箔及高速薄带铸轧、高精度铜板带箔管材、轨道交通用高性能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大力发展石油化工和煤化工,提高石油加工和煤炭转化能力,支持年产500万吨煤制油项目。发展壮大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推进客车、乘用车、载货车三大汽车基地建设,加快专用车、低速汽车和摩托车三个专业车辆制造体系建设,支持发动机、车桥、变速箱、车轮、汽车电子等五大汽车零部件品系发展,鼓励具有系统开发能力的汽车、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规模化发展。完善纺织产业链条,扩大优质棉纱、中高档面料、产业用和家用纺织品、化纤的生产规模。加快发展裤业、童装、针织服装、休闲服装,打造服装知名品牌。支持纺织行业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研发,提高印染技术水平。

  (十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钢铁工业结构,建设千万吨级优质钢生产基地,鼓励企业采用薄板连铸、现代化热轧宽带钢轧等先进技术,发展宽厚板、薄板、高强度钢、H型钢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进一步提高焦炭行业集中度,鼓励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宽500毫米以上配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新一代大容积机械化焦炉建设。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支持日产5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00万吨燉年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建设。鼓励发展优质浮法玻璃、安全玻璃、新型管材、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绝热隔音防水材料等新型建材。优化造纸原料结构,发展废纸浆造纸,扩大木浆造纸规模,降低草浆造纸比重,支持发展中高档文化纸、包装用纸和特种用纸。

  (十七)加快发展建筑业。积极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培育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结构。加大建筑业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支持建筑企业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鼓励开展节能、环保、智能化等关键技术攻关,提高技术装备和施工水平,增强建筑业整体竞争力。

  五、全面发展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十八)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推进郑州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洛阳、商丘、南阳、信阳、安阳区域物流枢纽和一批物流园区、专业物流市场。加强物流资源整合,推进粮食、棉纺、煤炭、建材、农资、食品、邮政等行业物流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支持运输、仓储、邮政、货运代理等传统物流企业及工商企业物流改造,培育壮大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提高物流业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程度。(十九)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围绕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推动金融保险业加快改革发展。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发展,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保险机构在豫设立分支机构。发展壮大地方金融保险业实力,深化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大力发展证券、信托、债券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省内大型企业集团发展投资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组建中原发展银行、河南保险法人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加快郑东新区金融商务区建设,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建成综合交易中心和国际重要期货价格定价中心。

  (二十)加快旅游业发展。加强旅游开发建设,巩固提升郑、汴、洛沿黄旅游精品线路,大力推进伏牛山生态旅游整体开发,继续推进桐柏—大别山红色旅游、豫东平原文化旅游、殷墟文化旅游开发。不断深化旅游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旅游景区(点)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改革,支持各类资本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革改制,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加快游客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特色旅游产品开发生产,改进完善旅游交通、住宿餐饮条件,鼓励创办旅游娱乐演艺公司,推动旅游关联产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演出、广告会展、文化创意、动漫网络等重点领域发展,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园区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试点城市和企业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提高文化领域产业化、市场化程度。推动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发展,做大做强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出版集团、省文化影视集团等骨干企业,打造文化产业知名品牌。

  (二十二)推动房地产业发展。适应城镇化进程要求,加快发展壮大房地产业。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扩大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提高廉租房覆盖面。支持大型房地产企业发展,鼓励连片开发和规模化运作,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流通。严格物业市场管理,全面提高物业管理社会化、专业化程度。

  (二十三)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会计、法律、评估、认证、咨询、信息、人才中介等生产型中介服务,改进提高居民理财、医疗保健、教育培训、文化休闲等生活型中介服务,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协调型中介服务,形成种类齐全、运作规范的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引进国外、省外知名中介机构,培育发展一批大型中介服务企业。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关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中介市场管理,建立信用评价机制,推动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十四)积极推进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发展。加强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郑州商贸优势。推进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专业配送、仓储式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不断扩大信息服务规模,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环境卫生等社区服务,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二十五)坚持节约发展。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推进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社会消费等环节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大力推进工业节能、节水、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支持水泥、钢铁、有色等高耗能行业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支持电力、纺织、造纸等高耗水行业实行水资源梯级利用和中水循环利用,支持石化、化工等行业回收利用余气、尾气和残液。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型、可再生型、绿色环保型产品,加强废旧金属、玻璃、塑料、纸品等的再生利用,逐步建立生产者和消费者合理分担处理费用的责任制度。

  (二十六)坚持清洁发展。实施污染预防战略,加大二氧化硫、粉尘治理力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二氧化硫总量消减任务。组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减少废物排放。在冶金、电力、煤炭、建材等固体废弃物排放重点行业,鼓励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建材产品、铺路和回填等。在造纸、酿造、印染、制革等废水排放重点行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鼓励开发应用污染物处理和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实行严格的行业标准、排放标准和生态环境补偿等政策措施,限制影响生态环境的产业发展。

  (二十七)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强煤炭、铝土矿、金矿、非金属矿产等重要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煤炭资源重点向平煤、郑煤等七大煤业集团集聚,铝矾土资源向三门峡、焦作、郑州等三个地区的氧化铝重点企业相对集中。启动钼和优势非金属矿等资源整合。加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提高资源接续能力。严格矿业准入标准,建立矿业权交易制度。加强水资源、土地资源保护,提高综合利用效率。

  七、加快产业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二十八)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各地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和产业基础,科学指导区域产业发展。中原城市群要整合区域资源,建立协调发展机制,通过产业基地、集群和园区建设,促进城市间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势互补,增强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郑汴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郑汴洛工业走廊、新乡—郑州—漯河、新乡—焦作—济源产业带,积极培育洛阳—平顶山—漯河产业带,逐步形成安阳—漯河沿京广线、洛阳—郑州沿陇海线高新技术产业带。其他地区性中心城市要结合资源禀赋,加快发展特色经济,壮大优势产业,形成与中原城市群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产业格局。县域经济发展要依托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提高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二十九)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健康发展,积极推进产业园区、高新区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集聚,提高产业集中度。产业集聚区要科学规划和建设,对进入集聚区的企业要执行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废物排放综合控制等标准,提高投资强度和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三十)优化产业组织结构。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煤炭、冶金、建材、食品、汽车、物流、旅游、文化等行业整合,通过联合重组、股份转让、兼并收购等形式,推动优势骨干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支持中小企业发挥优势,加强与大企业的分工协作,不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

  八、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十一)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遵循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原则,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交通能源、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城市公用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发展;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从严控制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全部淘汰水泥立窑生产线,敞开式和生产能力低于1万吨的小电石炉,5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炉(特种铁合金除外)、100立方米以下铁合金高炉,3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和2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5万千瓦及以下凝汽式燃煤机组,达不到规定规模和安全标准的煤矿。依法关闭小水泥、小造纸、小耐火材料、小炼焦、小石材、小石灰窑等高耗能、高污染、破坏和浪费资源的企业。

  (三十二)投融资政策。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运用财政资金,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优质粮食、畜产品、食品、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等基地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投资力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和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

  (三十三)信贷政策。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对鼓励类投资项目,金融机构按照信贷原则继续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对限制类的新建项目不予信贷支持;对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金融机构继续给予支持。对淘汰类项目,停止信贷资金发放。

  (三十四)土地政策。认真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定额标准,按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审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按照土地规划和相关规定落实土地供应。对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不予提供建设用地。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要严格执行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标准。项目建设应尽量利用闲置土地、存量土地,积极推行多层标准厂房。

  (三十五)市场准入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质量技术、安全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做好钢铁、电解铝、水泥、焦炭、铁合金、电石等行业生产准入考核认定。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和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质量技术监督、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十六)环保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环评手续,环评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开工。加强企业环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要限期治理,治理不合格的坚决停产或关闭。

  (三十七)价格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资源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和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发展,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对列入国家和省淘汰范围的企业,未到关停期限的,价格主管部门可提高供电价格;到关停期限的,要停止供电。积极研究制定服务业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同价政策,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十八)对外开放政策。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积极引导外资投向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的领域,避免盲目引进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认真落实国家出口退税、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进出口政策,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和大宗农副产品、机电产品等的出口,支持先进技术装备进口,鼓励企业在境外建立原材料基地和加工制造基地。

  (三十九)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各省辖市政府要建立健全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机制,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机制,设立河南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用于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贴息和补助、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装备的补偿及职工安置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十)加强工作督查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责任制,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快制定和修订财税、信贷、土地、环保、进出口等相关政策。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省政府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 〔2014〕70号),该文件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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