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7〕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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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7〕9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2月0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环境保护
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7〕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全省环境质量,2006年,省政府与18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省辖市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任务。经过1年的努力,从总体上看,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现将各省辖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1.2006年,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累计达标率为93.9%,较去年同期提高8.4个百分点。

  出境断面水质累计达标率为100%的省辖市有洛阳、鹤壁、新乡、许昌、信阳、驻马店、济源;达标率在85%以上的省辖市由高到低依次为周口、焦作、商丘、南阳、开封、三门峡、郑州、安阳、濮阳;达标率在65%以上的省辖市由高到低依次为漯河、平顶山。

  2.根据我省的监测结果,2006年省辖淮河流域10个出省境断面水质累计达标率为97.7%,较去年同期提高9.2个百分点,较好地完成了与国务院签订的水质目标要求。

  3.全省各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累计达标率为85.9%,较去年同期提高3.3个百分点。各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由高到低的次序为:信阳、鹤壁、商丘、驻马店、漯河、南阳、许昌、开封、新乡、濮阳、郑州、洛阳、安阳、周口、济源、三门峡、焦作、平顶山。

  4.全省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平均达标率为100%,较去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全部完成政府责任目标。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2006年,省政府对沙颍河等6个重点流域、辉县水泥生产群区等5个重污染群区以及高速公路沿线、风景旅游区周围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这项工作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向全省人民公开承诺办理的10件实事之一。经验收,以上重点流域区域应关闭取缔的重污染企业(生产线)337家(条)已全部关闭取缔到位;限期或停产治理的1096家企业中,已经完成治理任务的868家,占限期或停产治理企业的79.2%,其余企业已分别实施了关闭、停产治理或限产限排措施。经过整治,以上流域区域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6个重点流域COD平均达标率与年初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前相比提高了2.4个百分点,5个重点区域大气降尘浓度平均下降了51.3%。

  各地在认真落实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同时,还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本辖区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各地共关闭、取缔重污染企业和生产线798家(条),对1139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

  2.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各市均已编制完成“十一五”期间辖区内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年度治理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006年应完成清洁生产任务的58家企业中,已完成任务的54家,占应完成任务的93.1%。其余4家企业中,商丘福源集团、周口西华县奕青化工公司审核工作正在进行,洛阳明珠热电公司停产未开展审核,周口龙达发电有限公司未开展审核。

  3.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各市普遍加大了工作力度,按期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而逾期未淘汰的生产能力和工艺。全省共关闭219条(其中包括重点区域内79条)窑径3米以下的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

  4.严格控制新污染

  各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2006年,全省共对374家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区内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依法查处了188个化工石化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停建了两批37个违法违规钢铁、电解铝等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同时,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全省共完成规划环评20个。

  5.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2006年,全省69个计划竣工的县(市)污水处理项目中,有59个项目已投入试运行或即将投入试运行。商城、息县、范县3个污水处理厂进入单机调试阶段;清丰、南乐2个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卫辉、封丘、延津、长垣、滑县5个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工程仍未完工。28个计划开工项目厂区主体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

  6.加快城镇垃圾处理厂、省辖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按照省政府到2007年度所有市、县都要建有垃圾处理场的要求,全省还需新建90个垃圾处理项目,其中省辖市7个,县级83个。目前,项目建设均在进行中。

  2006年,全省除济源市外的17个省辖市均应建成投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建成运转的有郑州、洛阳、南阳3市;三门峡、商丘、信阳、驻马店4市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正在审批;其他各市正在推进。

  7.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责任目标要求,全省共有16个县(区)编制完成生态示范区创建规划、43个县(区)编制完成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规划。全省应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文明村158个,实际创建209个,超额完成目标任务。46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全部完成。各市均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但开封、洛阳、安阳、濮阳、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10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焚烧秸秆现象。

  8.辐射环境管理

  全省各省辖市都应建成市级辐射环境监管机构,目前已建成11个。各市对当年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处置率均能达到100%,全年共安全处置、收缴废旧放射源579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责任目标断面虽然达到责任目标要求,但水质不够稳定,尤其氨氮超标问题较为突出,直接影响到明年国家对淮河流域的氨氮指标考核。特别是贾鲁河中牟陈桥、扶沟摆渡口、西华大王庄、惠济河睢县板桥等断面氨氮年均值均在20mg燉L以上,应引起高度重视。

  2.部分关闭企业虽然已经断水断电、停产到位,但主体设施未完全拆除,特别是关闭的水泥立窑生产线的窑体大多没有完全拆除。

  3.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较为普遍,未批先建、建非所批、不执行“三同时”制度或长期以试生产为名违法排污等行为屡禁不止。2006年省级挂牌督办的8起环境违法案件和列入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的5家企业中,有11家企业存在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4.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中,尚有228家未完成深度治理任务而停产治理或限产限排的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待其完成治理任务、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5.个别地区“十五小”企业反弹问题时有发生。如开封、濮阳、周口、商丘、安阳市辖区内的小造纸、小制浆企业等。

  6.部分地区存在一批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小企业,如郑州、洛阳、三门峡、南阳的小铁合金、金刚砂、棕刚玉,濮阳的小糠醛、二硫化碳等。

  7.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资金较为短缺,资金筹措困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不够完善,征收率偏低。

  三、考核评价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5〕79号)要求,省政府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司法厅、建设厅、农业厅、环保局、工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电监办等有关部门,对各省辖市政府2006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做出如下评价:

  18个省辖市政府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200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其中,郑州、洛阳、鹤壁、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济源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优秀单位,其余各省辖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先进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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