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7〕1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提出的2007年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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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提出的2007年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7〕13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3月0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明确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
提出的2007年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07〕1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在抓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同时,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又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政府要着力抓好的工作重点。现将全会确定的任务及责任单位分解如下:

  一、突出抓好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动服务业发展

  1.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业发展。我们一定要立足河南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优化结构,推动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支持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以郑州、洛阳等市为主的中原城市群房地产市场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开封市要抓住郑汴一体化的有利时机,积极引进房地产开发商,加快老城改造,尽快改变城市面貌。各中心城市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规划和引导,加快旧城改造、城中村治理,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业。

  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开发投入。拓展房地产开发投融资渠道,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房地产开发,积极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投入。支持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省建设厅、省政府国资委、河南证监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培育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房地产企业连片开发和规模化运作。建立房地产企业品牌评估体系,重点支持具有知名品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大型企业集团。

  省建设厅、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引导,扩大普通商品房供应,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搞好经济适用房建设。多渠道落实廉租住房资金,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大力活跃住房二级市场,积极发展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盘活存量住房。全面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努力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住房服务。

  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业。要充分认识加快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的金融改革动向,抓住改革机遇,积极做好准备工作,争取尽可能多地核销不良债务,优化资产结构,减轻银行和企业负担。同时,要争取在国家银行改革中不减弱对地方的信贷支持。

  省政府国资委、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负责落实。

  7.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发展债券、期货市场,扩大信托和债券融资规模。特别要抓住当前证券市场活跃和企业上市审核速度加快的有利时机,加快企业上市或再融资步伐,全年新增上市公司不少于10家。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发新的期货品种,争取上半年推出菜籽油期货品种。做好中原证券增资扩股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河南证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原证券公司负责落实。

  8.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尽快设立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保险法人机构,加快中原财产保险公司组建步伐。加快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发展。推进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组建工作,争取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实现突破。争取尽快开展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组织、信用合作组织试点工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保监局、省农信联社等负责落实。

  9.加快郑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组织入驻。以省建设投资总公司等大型投资公司为平台,积极介入金融业发展,培育地方大型金融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10.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强化金融企业内部管理,保障金融稳定和安全。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优化金融环境。

  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1.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业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政策,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2.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型物流企业发展。稳步推进郑州中心物流枢纽和洛阳、商丘、安阳、南阳、信阳区域物流枢纽建设。着力抓好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物流基础设施。进一步整合物流资源,推进国有物流企业改革改制,加快运输、仓储、邮政、货运代理等传统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加快改造提升企业物流,鼓励和引导大型工商企业运用现代物流理念、技术和手段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优化供应链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邮政局、郑州海关、郑州铁路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3.大力发展行业物流。依托大型专业交易市场和优势骨干企业,推进粮食、煤炭、建材、食品、农资等行业物流的发展。进一步健全大宗产品的产购销渠道和网络,提高重点行业和主导产品的物流集散、辐射能力。

  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煤炭工业局、建设厅、农业厅、商务厅等负责落实。

  14.加强物流市场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完善物流信息网络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发挥物流中介组织作用,加快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物流市场监管,规范物流企业市场行为。

  省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厅、商务厅等负责落实。(二)要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区域协调发展

  15.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财力性转移支付要向困难地区倾斜,专项转移支付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提高困难县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16.对黄淮地区等困难县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涉及农村建设的沼气、道路、饮水等项目安排要给予倾斜;国家、省安排的扶持项目要区别情况减少或免除配套资金。

  省财政厅、农业厅、交通厅、水利厅等负责落实。

  17.加快落后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衔接,搞好资金和项目的落实,支持纳入国家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54个县(市)加快发展,继续扶持24个产粮大县、40个畜牧重点县和13个经济困难县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开发办、农业厅、粮食局、畜牧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8.加快农业地区工业化步伐。要支持引导农业地区的工业园区建设,推广标准厂房,提高产业集聚度和竞争力。集中使用各项扶持资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发挥农副产品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展精深加工,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19.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落实好各项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措施,大力实施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和小额贷款贴息项目。今年完成8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加大培训和转移贫困劳动力的力度。

  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开发办、劳动保障厅、农信联社、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等负责落实。

  20.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要加强政府对劳务输出的引导和扶持,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劳务输出基地,着力打造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规模和组织化程度。

  省劳动保障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要加强收支管理,全面提高财税工作水平

  21.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收入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00亿元以上、一般预算支出1650亿元的目标。

  省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2.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强对房地产、汽车销售、大型批发零售、餐饮娱乐等行业的监控,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外资企业的税收征管,对税负偏低、异常申报、关联交易等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防止税收流失。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省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负责落实。23.要切实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坚持均衡支出,确保法定和重点支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要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保障。今年我省对“三农”的投入有望达到400亿元,要加快支出进度,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省财政厅、农业厅等负责落实。

  24.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资产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扩大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政府性基金要全部纳入改革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逐步将政府投资的交通、水利、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纳入投资评审范围。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支出的监督。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四)要挖掘潜力,全面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25.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财政统一管理机制。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加资产预算编制内容,逐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规范企业改革改制中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6.要加强部门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政府部门资产收益情况、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着力解决资金分配不规范、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省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7.要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降低接待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严格控制外出考察的规格、规模和次数,坚决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的公费出国和变相旅游。

  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8.要加强经济运行调节。抓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密切关注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变化。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29.继续做好面向金融机构的企业推荐和项目推介,促进银企合作。

  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银监局和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负责落实。

  30.加强电力运行调度,大力开拓电力市场。加强天然气、油品资源组织和调运,优先保证居民和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需要。合理安排运力,保证重点物资、重点企业的运输需求。

  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电力公司、中石油河南分公司、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等负责落实。

  31.要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对发展较好的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把主要精力用在做强主业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经营效益,避免盲目扩张、乱铺摊子。对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积极引导其狠抓成本管理,堵塞跑冒滴漏,尽快扭亏为盈。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等负责落实。

  32.要积极向国家做好政策、项目、资金汇报争取工作。各地、各部门都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信息,搞好衔接汇报,争取得到国家更多的支持。

  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3.各级、各部门还要全力做好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的筹备工作。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珍惜这次机遇,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精心筛选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搞好项目推介和对接,务求招商引资取得实效。各方面要齐心协力办好这次博览会,达到展示形象、加强交流、吸引投资、加快发展的目的。

  省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认真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一)要着力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

  34.要强化政府对教育的保障责任。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大投入,确保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到位,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教育资源。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投资办学。

  省财政厅、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35.要着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6.提高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由每生每年20元提高到26元,初中由30元提高到39元。筹措资金6.5亿元,再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200万平方米。从今年起,筹措6亿元,区别情况,下决心为农村中小学更新配置课桌凳。再筹措2.9亿元资金完成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继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扩大普通高中办学容量。

  省财政厅、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7.要加快推进教育改革。继续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省教育厅、人事厅负责落实。

  38.要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从今年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继续实行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绿色通道”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39.要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公开制度。取消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降低普通高中“择校费”收费标准。认真执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要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0.要研究制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国家医改方案框架已基本明确,我省要积极推进,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积极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药品购销体制改革。改革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切断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的经济利益关系。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负责落实。

  41.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促进覆盖城乡居民、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大病、急病困难患者和无主病人就医保障制度。对住院治疗但又确实无力负担医疗费用的特殊病人,当地财政可通过一定形式给予相应补助,减轻医院负担。

  省卫生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42.要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增加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配置,再改造一批贫困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负责落实。

  43.加快省人民医院门诊楼、郑大一附院第二病房楼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省肿瘤医院门诊医技楼、河南中医学院二附院病房楼等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44.要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鼓励县(市、区)加入试点行列。目前试点范围由去年的65个县(市、区)扩大到13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有关部门要不断改进审核报付办法,防止虚报参合人数。要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有效降低药品成本。要严把质量关,保证农民用药安全。要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让农民真正得到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

  省卫生厅负责落实。

  45.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全部市辖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初步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开展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等试点工作。

  省卫生厅、劳动保障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6.要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要进行全面调整,部分价格偏高的要分期分批降低。整顿规范医疗器械和医疗机构自配制剂价格。继续推进单病种限价管理,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落实。47.要加强医院管理。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仲裁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省卫生厅负责落实。

  (三)要高度重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8.要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劳动力培训规模。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乡镇举办农村劳动力培训班,有效降低培训成本。各类劳务基地、培训机构要认真研究市场需求,鼓励定单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省、市两级要探索开展农民工技能资格认证工作,明确认证的办法和条件,对鉴定合格者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使“农民技工”得到社会认可。

  省劳动保障厅、农业厅、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9.要切实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输入地政府要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等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

  省劳动保障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0.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学校就读应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一视同仁。逐步把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

  省教育厅、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1.要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力度,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2.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真做好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及跨城乡流动的转移接续工作。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省卫生厅、劳动保障厅、农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3.要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加强地方立法,争取提请省人大出台《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做好对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农民工参加工会的权利,强化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

  省劳动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落实。

  54.要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制订适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劳动合同文本,督促、指导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的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权益,严格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继续加大工资清欠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严格最低工资制度,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

  省劳动保障厅、建设厅负责落实。

  (四)要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55.今年“两会”共提交省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65件、政协提案654件,目前已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和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每一件建议和提案,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实实在在地解决代表、委员们提出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办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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