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7〕1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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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07〕13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3月0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

豫政〔2007〕1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6年,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推进改制重组,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大力实施跨省资源整合战略,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在稳步推进煤炭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非煤产业,实现了煤基产业链的有效延伸,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亿元,达到212亿元,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全省工业经济发展。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进取,继续推进改革创新,壮大煤炭产业,发展精深加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促进企业规模和效益再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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