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7〕1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07〕12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3月0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

豫政〔2007〕1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6年,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大力推进资本运营,着力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水平,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17.9亿元,首次突破200亿元,实现利税29.6亿元、利润20.3亿元,为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省政府决定对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奋力拼搏,继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做精做强主业,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企业规模和效益再上新台阶,为我省实现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迈进做出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十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