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7〕1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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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7〕16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3月1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06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7〕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6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9号)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建立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推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县(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省政府确定的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级评定标准,各省辖市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了初评,省政府根据各省辖市的初评结果进行了复评。评出固始县、永城市、孟州市、孟津县、登封市等5个县(市)为一等平安畅通县区;尉氏县、郏县、宁陵县、西峡县、修武县、鄢陵县、新县、汝南县、陕县、淇县等10个县为二等平安畅通县区;偃师市、卫辉市、长垣县、汝州市、舞钢市、清丰县、新密市、巩义市、滑县、沁阳市、台前县、许昌县、商丘市睢阳区、开封县、西平县、南召县、唐河县、光山县、舞阳县、项城市等20个县(市、区)为三等平安畅通县区。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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