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7〕8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城乡一体化试点重点改革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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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7〕83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9月0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07年城乡一体化试点重点改革工作的意见

豫政办〔2007〕8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今年城乡一体化试点重点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在试点市全面推进的重点改革工作

  (一)全面推行户籍登记制度改革。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一体化试点户籍改革意见的通知》(豫公通〔2006〕124号)要求,在试点市全面推行取消户口的农业和非农业性质划分,以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二)完善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政策。配合试点市户口登记制度改革,对现行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偃师市和鹤壁市的淇县、浚县要在城镇公办中小学免收学杂费。

  (三)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改革试点,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一是原则上参照“新农合”补助水平,对城镇居民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障;二是与户籍制度改革相衔接,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为村委会居民的继续参加“新农合”。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报销办法,为进城务工但又未落户城镇的农民就医提供方便。省财政对各试点市增加的支出,在分配相关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补助。

  (四)完善城乡低保政策。试点市要做好城镇低保制度与户籍登记制度改革的衔接工作,户口登记制度改革后落户到城镇的居民要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纳入城镇低保范围。试点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可在省定最低补差水平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当地农村最低补差水平。

  (五)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针对户口登记制度改革后农民进城落户和务工人员增加的情况,加快建立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一是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试点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全部面向城乡劳动者开放,统一服务程序、内容和标准,对登记求职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二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将新落户到城镇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培训范围。在城镇职工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分配上向7个试点市倾斜。三是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加快建立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体系。

  (六)实施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综合改革。各试点市要选择1—2个基础条件好的建制镇,围绕小城镇发展规划的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功能的完善、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和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开展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一是通过整体规划把试点镇逐步建成组团式卫星镇,以产业为支撑,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各城镇群在产业设置上错位发展,避免过度竞争和重复建设。二是改革投融资体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和完善小城镇发展质量和功能,增强小城镇集聚经济要素和向农村辐射的功能。三是改革城镇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城市社区建设标准规划建设城镇新型社区,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有条件的农村可参照城镇社区的建设标准规划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引导农民向农村新型社区集中。

  (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途径。各试点市要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特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一是引导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坚持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发挥其组织功能、中介功能、载体功能和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三是在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础上,将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与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结合起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组织实施专项改革试点

  在全面推进上述改革措施的同时,针对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部分试点市开展专项改革试点。

  (一)在鹤壁市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改革试点。在“依法、自愿、有偿”和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转包、租赁、互换经营、入股等多种土地流转方式,推动农民承包土地合理流转,为探索农民离土经营、离乡进城的有效途径创造条件。

  (二)在舞钢市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险相结合试点。对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村居民,采取政府补贴与农村居民自我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三)在济源市开展村镇整治试点。在该市已进行的村镇规划基础上,重点改善村镇人居环境,合理引导人口集中居住,统筹城乡用地,增大发展用地空间,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力争在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开展建立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组织试点,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逐步破解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三、加快基础设施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各试点市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06〕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一)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2007年应完成的目标任务。一是所有县道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出口,人口较多的行政村之间要实现村道联网,建立城乡客运市场一体化网络,实现所有乡镇都建有客运站,90%以上的行政村通公共汽车。二是全面完成城乡电网改造配套工程,实现县域用电同价。三是完成与教育结构布局调整相适应的寄宿制学校建设。四是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县城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的改造。五是全面完成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的达标改造,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所有行政村建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六是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所有乡镇都建有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已经提前完成《指导意见》中2007年目标任务的,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标准。

  (三)各试点市要根据自身实际,加快推进,争取提前完成2008年应完成的目标任务。一是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提高绿色能源比重。二是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三是农村户用沼气用户占总农户的50%以上。四是全面解决农村高氟、高砷、苦咸水以及水源污染和严重缺水问题。其中,水源有保证、人口较集中的地区集中供水工程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五是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将“两免一补”政策覆盖到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四)加快规范化村卫生所建设。所需资金采取个人、集体投入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每个卫生所省财政补助引导资金1万元,市、县政府根据自身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乡、村集体和乡村医生自筹。2007年完成1143个,2008年实现试点市所有行政村都有一个规范化的村卫生所。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出台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支持试点市进一步加快试点工作。省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2007年和2008年对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并在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成绩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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