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7〕8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半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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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半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7〕82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9月0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上半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7〕8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2月6日,省政府与18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2007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对3项环境质量目标和9项工作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上半年,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现将上半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省环境质量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77.8%。其中化学需氧量达标率90.9%,较上年同期减少1.3个百分点;氨氮达标率81.7%。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100%的有三门峡、信阳、驻马店、济源市;综合达标率在85%以上的由高到低依次为许昌、南阳、商丘、焦作市;综合达标率在60%以上的由高到低依次为安阳、郑州、平顶山、漯河、新乡、洛阳、濮阳、鹤壁市;综合达标率低于60%的为开封、周口市,分别为52.8%和31.9%。

  省辖淮河流域10个出省境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67.5%。其中化学需氧量达标率87.9%,较上年同期减少9个百分点;氨氮达标率67.9%。

  2.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为89%,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3.6个百分点。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在90%以上的由高到低依次为信阳、驻马店、鹤壁、濮阳、南阳、许昌、漯河、新乡市;达到优良天数比例在80%以上的由高到低依次为商丘、济源、洛阳、郑州、开封、三门峡、安阳、焦作、周口、平顶山市。

  3.全省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平均达标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同。

  (二)各省辖市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2007年,结合全省环保工作现状和经济发展状况,计划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3.5%和3.6%。今年上半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削减情况待国家核定后统一公布。2.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省定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应关闭、取缔的150家重污染企业中,已关闭、取缔32家,占应关闭、取缔任务的21.3%;已下达关闭通知书、正在实施关闭的71家;其余47家正在完善关闭手续。355家限期或停产治理企业中,已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正在进行治理施工的221家,占治理企业总数的62.2%;正在编制治理方案的85家;其余49家尚未开始治理。

  3.工业污染防治

  今年全省应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共60家,正在审核和完成审核的50家,占应完成总数的83.3%。

  全省18个省辖市中,已有17个省辖市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和工作机构,对179个重点废水污染源及24家污水处理厂、2家垃圾处理场、1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实施了废水监测,对全省299家重点废气污染源监测工作也正在按计划进行。

  4.严格控制新污染

  全省应于6月底前完成规划环评文件报批的20个项目中,已完成6家,占应完成总数的30%;应于年底前完成规划环评文件报批的36个项目中,已完成2个,占应完成总数的5.6%。

  5.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全省应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8座,已基本建成4座,占应建成总数的10.5%。

  今年全省应建成城市垃圾处理场87座,已建成3座,占应建成总数的3.4%。

  今年全省应稳定运行的3个省辖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全部正常运行;应建成14个省辖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建成3个,占应建成总数的21.4%。

  6.生态环境保护

  全省年内应完成生态县规划编制16个,已完成5个,占应完成总数的31.3%;应创建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15个,已完成1个,占应创建总数的6.7%;应完成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规划编制37个,已完成8个,占应完成总数的21.6%;应创建生态文明村209个,已创建21个,占应创建总数的10%;应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18个,已完成3个,占应完成总数的16.7%。

  7.辐射环境管理

  上半年,全省共核发辐射许可证201家,审批转移、转让放射源271枚,审批辐射建设项目60项。上半年,全省共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173枚。

  8.环保执法和能力建设

  上半年,全省共立案1409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已查处1209起,查处到位741起。

  全省应对565家国家和省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216家,占应安装总数的38.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项环保目标任务整体进展较为缓慢。从目前情况看,大多目标任务没有做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特别是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与目标差距较大,任务十分艰巨。

  (二)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在上半年责任目标断面监测中,部分省辖市河流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连续2次超标。鹤壁的卫河汤阴五陵、新乡的卫河卫辉皇甫、共产主义渠卫辉下马营、濮阳的马颊河南乐水文站、周口的氵名河郸城杨楼闸等断面化学需氧量均连续3次以上超标。从今年开始,国务院考核我省淮河流域出境水质时,将增加对氨氮指标的考核。而目前省辖淮河流域10个出境断面中,沈丘纸店、鹿邑付桥、沈丘李坟3个断面的综合达标率均低于70%,与国务院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三)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大多数不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给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目标带来较大压力。目前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中,相当一部分由于进水管网不配套、辅助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低等原因,造成工程进水能力小,实际运行负荷平均约占设计能力的40%左右,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按照国家确定的污染物总量核算办法不认可其污染物削减量。部分新建污水处理厂或是以调试为名长期闲置,或是作为“样子工程”应付检查,有的甚至对进厂污水不加处理就直接外排或从旁路直排入河,难以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直接影响我省出境水质达标和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

  (四)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由于法律、体制等原因,执法手段软弱和执法队伍不健全等问题普遍存在,环境保护监管不力,造成环保执法效果差,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为确保今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按时完成,结合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下半年环保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各省辖市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环保责任目标任务。近期,省政府有关部门将对上半年各市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及污染减排情况进行督查,年底前将逐项进行严格验收。对地表水出境水质达标率低于或等于50%,未完成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及未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省辖市,将视为年度环境保护目标没有完成。

  二是切实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促进运行负荷和辅助设施建设尽早满足设计要求,确保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优化经济增长方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依法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设备,努力实现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目标。

  三是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对应关闭的企业,各省辖市政府要按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的要求,切实关闭到位。在环保专项行动中,要特别抓好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工作。

  四是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各省辖市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和支持,确保实现年底前所有县城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目标。

  五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逐步建立后督察制度,确保环保法律法规得到落实、环保政令畅通、环境执法不受干扰。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或关闭;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或列入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和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所有重点污染源(包括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必须于9月底前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并正常运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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