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科技局:      按照省科技厅等九部门关于《河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科〔2007〕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2008年在我省企业中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省辖市科技局(包括6个扩权县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管理。请按照《实施方案》中创新型企业的示范、试点要求,组织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及时推荐上报。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或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二、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洛阳两个国家级高新区限推荐备选企业8家,其他省辖市、省级高新区限推荐备选企业5家,6个扩权县限推荐备选企业1家。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于4月上旬在河南省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开通,企业书面材料通过网络申报系统进行打印,上报纸质材料3份,A4纸书籍装订;推荐单位上报汇总表2份。      四、时间及联系方式: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4月30日前报河南省科技厅高新处。联 系 人:杨岭    陶曼(日希)联系地址:郑州市政三街4号,邮编 450003联系电话:0371-65908396,65951169电子信箱:hnkjtgxc@126.com。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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