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豫政〔2000〕27号豫政办〔2005〕110号文件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09〕29号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8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豫政〔2000〕27号豫政办〔2005〕110号文件的决定
豫政〔2009〕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经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进行认真清理,省政府决定废止《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2000〕2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5〕110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