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9〕6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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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9〕66号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2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08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9〕6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省政府与18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同时,省政府将各省辖市政府环保责任目标内容纳入了2008年省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一年来,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从总体情况看,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各省辖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环境质量目标主要包括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3项。

  1.2008年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达标率分别为93.5%和90.9%。洛阳、济源、南阳、驻马店4市地表水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达标率为100%;平顶山、信阳、周口、安阳、商丘、鹤壁、漯河、三门峡、焦作、开封10市地表水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达标率在90%以上;濮阳、新乡、许昌、郑州4市地表水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达标率在80%以上。平顶山、信阳、驻马店3市地表水出境断面氨氮达标率为100%;安阳、许昌、焦作、鹤壁、济源、商丘、濮阳、新乡8市地表水出境断面氨氮达标率在90%以上;三门峡、南阳、洛阳、开封、漯河5市地表水出境断面氨氮达标率在80%以上;周口、郑州2市地表水出境断面氨氮达标率在70%以上。

  2.2008年省辖淮河流域10个出省境地表水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达标率分别为95.7%和82.7%,较2007年提高2.4和6个百分点,较好地完成了与国务院签订的水质目标任务。

  3.各省辖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为90.8%,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信阳、南阳、周口、鹤壁、漯河、开封、洛阳、濮阳、商丘、新乡、平顶山、许昌、驻马店1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在90%以上;郑州、安阳、三门峡、焦作、济源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在80%以上。

  4.各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二)工作目标

  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008年,各省辖市严格执行《河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通过关闭淘汰小火电等落后产能、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电厂脱硫工程、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化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了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我省2008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在2007年基础上削减6.2%和7.17%,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各省辖市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排名依次为:焦作、郑州、平顶山、三门峡、洛阳、开封、鹤壁、安阳、新乡、许昌、驻马店、南阳、信阳、济源、周口、漯河、濮阳、商丘。

  2.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08年,全省继续抓好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对贾鲁河、惠济河、卫河流域污染的专项整治;编制完成11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对53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实施搬迁、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24家电力企业建成脱硫工程,150家铁合金、棕刚玉、电石等企业完成污染治理;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监督指导全省人均年收入超5000元的行政村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这项工作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一。截至2008年11月30日,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其中铁合金、棕刚玉、电石治理企业增加到210家,232个行政村达到省级生态文明村标准并通过验收,超额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3.深化工业污染防治。2008年,各省辖市较好地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特别是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钢铁、电解铝等9个行业,造纸、糠醛、皮革、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以及二硫化碳、生物柴油、多晶硅等发展过热且排污量大的行业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原省环保局否决或调整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58个。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全省共评审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规划环评报告(大纲)67份。

  各省辖市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万人次,检查企业7.1万家次,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6100多起,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600多起。各省辖市进一步加强国家、省重点监控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和管理工作。全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588家,联网率为79.0%,正常运行率为72.6%。

  各省辖市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如期完成了入户调查、数据汇总分析与上报、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工作。全省市、县级共落实普查经费7214.17万元,完成了48.39万个数据的填报、审核和录入工作,受到国家核查组的好评。

  2008年应完成清洁生产任务的51家企业中,除三门峡天元亚能电力有限公司、义马锦江电厂自然停产外,其他49家均已完成任务。

  4.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2008年,全省需要进行脱氮工艺改造的10家省辖市污水处理厂均已开工建设。

  2008年,全省17个省辖市(济源市除外)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应有8家稳定运行、9家建成投运。截至2008年年底,开封、驻马店2市尚未建成,濮阳市虽已建成但未投运,其他各省辖市均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2008年,郑州市应建成投运的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尚未建成。

  5.加强农村环境保护。2008年,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17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污染治理任务;11个县(市)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任务;2009年前计划创建环境优美小城镇的81个乡镇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各省辖市均采取措施,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但平顶山、南阳、信阳、驻马店4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焚烧秸秆现象。

  6.加强辐射环境管理。2008年全省共核发辐射许可证232个,新购放射源817枚,放射源异地使用85家,对130余家企业的567枚废旧放射源进行了安全收贮。2008年6月底前将省放射性废物库库存的3063枚废旧放射源、封存在全省各地的28枚医用Ⅰ类放射源和81枚辐照用Ⅰ类放射源全部安全转移到国家西北处置厂进行处理,确保了奥运会期间我省的辐射环境安全。18个省辖市中只有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一般辐射安全事故,由于处置及时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7.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省辖市继续完善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基本具备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商丘市发生一起由于民权成城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而造成的大沙河砷超标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不能达到目标要求如郑州市新郑黄甫寨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乡市下马营断面化学需氧量,郑州市中牟陈桥断面、漯河市西华址坊断面、周口市沈丘李坟断面氨氮年均达标率均低于70%。

  (二)环境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2008年,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原省环保局先后对12起典型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将5家典型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对民权、偃师两个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涉及到郑州、开封、洛阳、鹤壁、新乡、焦作、漯河、三门峡、商丘、信阳等10个省辖市。

  (三)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仍不到位

  如郑州市登封嵩阳电厂、安阳市沙钢永兴钢厂、三门峡市开曼铝业未批先建,新乡市封丘化肥厂违反产业政策擅自开工建设等。

  (四)重点污染源环境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率较低18个省辖市中,联网率低于80%的有平顶山、濮阳、郑州、三门峡、洛阳、周口、安阳、开封8市。个别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如义马气化厂、新乡市骆驼湾污水处理厂、辉县污水处理厂等数据明显失真,自动监控装置未能有效发挥监控作用。

  三、考核结果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2008年环保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函》(豫环函〔2008〕25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2008年环保目标实际完成和日常工作情况,对各省辖市政府2008年度环保责任目标整体完成情况作出如下评价:18个省辖市政府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2008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其中,焦作、平顶山、鹤壁、郑州、洛阳、安阳、许昌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优秀单位,开封、三门峡、信阳、驻马店、济源、新乡、漯河、南阳、周口、濮阳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先进单位,商丘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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