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的广大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我省科技工作重点,面向社会和市场,积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地方科技进步与创新服务,在科技信息服务、科技情报研究咨询、科学技术宣传推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情报(信息)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㈠先进集体:全省各级科技情报(信息)机构,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直属科技情报(信息)机构。
       ㈡先进个人:上述机构中从事科技情报(信息)工作的人员。
      ㈢表彰名额:拟表彰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100名。
      二、评选条件
       ㈠先进集体: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积极为领导决策科学化和科研、生产提供科技情报研究和科技信息服务,并取得显著成绩。
      3、领导班子思想解放,作风扎实,为政清廉,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凝聚力,群众威信高。
      4、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科学;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整体效能发挥较好。
      5、机构正式建立10年以上,业务工作相对独立。
      ㈡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2、热爱科技事业和科技情报(信息)工作,业务素质好,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富有奉献精神,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在科技情报研究和科技信息服务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从事科技情报(信息)工作5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㈠全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集体由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推荐。各单位限推荐1个先进集体。
      ㈡全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个人由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推荐。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推荐(见附件1)。
      ㈢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审核。
      ㈣评选工作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各单位要对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实行公示。
      ㈤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并认真填写《河南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河南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于2009年7月31日前报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均需打印(A4纸规格)。审批表格可登陆河南省科技信息网(Http://www.hnsti.net.cn)下载。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科技厅成立全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联 系 人:张向峰    黄岩岩
      联系电话:0371―65995234      附件:1、全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河南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河南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4、《河南省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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