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河南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为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郑州市科技局、许昌市科技局:
为加强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豫科高 2008 21号)规定,经材料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论证等程序,决定认定河南留学人员创业园、郑州电子信息专业孵化器和许昌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希望你们继续加强对孵化器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步伐,建立健全创新服务平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努力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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