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按照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对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将开展全省创新基金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重点抽查两个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开展自身服务机构的自查工作。自查工作的重点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有无如下行为:
1、是否在组织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过程中收取项目申请企业服务、劳务费用,收取的金额是多少;
2、是否为企业编写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材料过程中有收费行为,是否有过度包装、提供虚假信息行为;
3、是否有向创新基金申报企业收费的其他行为。
请各单位于2009年9月14日之前将自查工作报告(需加盖公章)、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自查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上报科技厅高新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2009年9月21日起,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在各地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赴有关地区对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云霞
联系电话:0371-65958691
电子邮箱:skjtgxc@sina.com   附件: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自查情况调查表二○○九年九月七日
关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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