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实施国家火炬计划工作”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1988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旨在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火炬计划。20年来,国家火炬计划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一系列政策工具的制定和实施,在建设创新创业环境,聚集科技资源,促进技术创新与转化,加强科技和经济结合,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区域创新能力等方面,火炬计划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大大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2008年是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科技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表彰活动。为表彰先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我省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实施国家火炬计划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实施国家火炬计划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高新技术处,负责具体工作。
    二、表彰对象及奖项设定
    表彰在国家火炬计划的引导下,近年来在我省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共设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殊贡献奖三类奖项。
    (一)先进集体表彰对象:省辖市、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省辖市科技局、郑州和洛阳国家级高新区各推荐3名;
    2、省级高新区、巩义等6个扩权县(市)科技局各推荐2名;
    3、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各推荐1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原则上各推荐1名。
    (三)特殊贡献奖
    省辖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各推荐1名。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在国家火炬计划的引导下,建立健全了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机制,不断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引导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了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2、积极组织实施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培育孵化体系,大力培育骨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创新型企业建设步伐,大力培育高新技术特色产业集群,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体系完善。
    3、对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组织领导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全省格局中占有一定比例。
    (二)先进个人
    1、在国家火炬计划引导下,从事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满3年以上(2007年前开始从事此方面工作)。
    2、积极开拓创新,不断钻研业务知识,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业绩突出。
    3、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富有奉献精神。
    (三)特殊贡献奖
    曾长期在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岗位上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现已调离本岗位但仍就职于科技系统的人员。
    四、推荐及表彰
    (一)先进集体采取自荐方式,先进个人和特殊贡献奖由所在部门按所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二)各省辖市、扩权县(市)科技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汇总后统一出具推荐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由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推荐。
    (三)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
    五、具体要求
    推荐报告、申报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请于10月19(星期一)、20(星期二)集中报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马庆波   袁  峥 
    联系电话:0371-65958691    附件:1. 河南省实施国家火炬计划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 河南省实施国家火炬计划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 河南省实施国家火炬计划工作特殊贡献奖申报表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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