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9〕15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河南省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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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河南省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9〕151号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3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河南省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9〕1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邮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制定的《河南省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河南省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

省邮政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商务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工商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为推动全省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充分发挥邮政企业服务“三农”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我省物流业发展有关要求以及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邮政物流是以邮政业为载体,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农村邮政物流是农村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村商品双向流通(工业产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农民增收、拉动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发展农村邮政物流,有利于发挥邮政优势,有利于拓展邮政业务,有利于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有利于服务“三农”。近年来,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民生产生活对物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由于农村现代物流业发展长期滞后,物流体系不健全、渠道不畅、市场化程度低、方式落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邮政企业作为网络延伸到农村的国有企业,拥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做大做强农村邮政物流,切实使邮政物流成为农村物流的生力军和骨干力量,既是邮政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省新农村建设和物流业发展有关规划,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目标:建设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转变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增强农村邮政企业竞争力,加强市场监管,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

  三、抓好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导。省邮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和我省物流业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邮政行业物流发展规划,并加大协调力度,推动与地方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各地要把农村邮政物流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协调推动。

  (二)加快农村邮政基础网络建设。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我省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要,研究制订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提升网络服务能力,提高农村邮政物流信息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邮政局所设置备案和撤并审批制度,优化邮政网络结构和网点功能。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138个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和29个县(市)、447个乡镇营业面积较小、条件简陋的邮政局所改造工作;完成30000个建制行政村“村邮站”建设,其余行政村“村邮站”建设另行安排。

  (三)深化邮政改革。推行普遍服务业务与快递物流等竞争性业务的分业经营、分账核算;引导邮政企业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运营模式,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绿色”通道,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加配送到户加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优化农村邮政企业发展环境,完善企业运营机制,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企业服务能力和竞争力,提高企业就业吸纳能力,做大做强农村邮政企业。

  (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各级商务、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拓展经营范围,并逐步建设成集农资、邮政、电信、报刊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全省各级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化肥等农资产品。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结合邮政服务“三农”实际,完善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各级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支持邮政企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和经营网点覆盖范围,提高农村商品配送能力。支持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利用邮政“三农”服务网络平台宣传、普及、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以及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要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快“村邮站”建设步伐。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多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支持邮政储蓄银行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业务。

  (二)鼓励服务“三农”。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围,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支持邮政企业进入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市场,有关事项按照国办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办理。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邮政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服务“三农”的科技水平。交通运输部门要为邮政开展农产品进城业务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三)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全省各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持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各级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办登记注册手续。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把全省各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一种模式,纳入建设规划,并给予重点支持。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质量加强监管,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五、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邮政物流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农村邮政物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支持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扶持农村邮政物流龙头企业。省邮政管理部门要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督促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 〔2014〕70号),该文件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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