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0〕2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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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0〕21号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0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
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10〕2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郭庚茂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分四次向省政府报告。

  一、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

  1.实施“企业服务行动计划”,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在继续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保障等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重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省、市、县三级继续抓好100家重点企业的服务工作并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健全企业服务窗口,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培育优势品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着力保持投资较快增长。

  2.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民间投资,完善投资促进机制,实施“转型升级双千工程”,重点选择1000个左右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重大产业升级项目和1000个左右重大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全年完成投资5000亿元左右,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万亿元以上。

  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3.产业升级方面,力争完成投资1200亿元以上,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在工业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关键领域,实施15万台经济型汽车发动机、500万台空调等一批重大项目,力争新开工350个以上、建成投产500个以上。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4.交通方面,力争完成投资85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全面掀起铁路建设新高潮,抓好石武客专河南段等干线铁路、郑州至焦作等城际铁路建设,开工建设郑徐客专河南段干线铁路、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至许昌等城际铁路,加大郑渝铁路河南段前期工作力度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快南阳机场扩建,开工建设郑州航空港二期扩建和商丘、明港军民合用机场改建工程。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抓好2665公里在建高速公路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能源方面,力争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电源项目开工490万千瓦,建成投产500万千瓦,在继续压缩小火电的基础上争取发电装机突破5000万千瓦。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发展风力发电,推进南阳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搞好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建成110千伏及以上电网2086公里。加快大型煤炭矿井建设,新增煤炭产能500万吨以上。完善油气管网,建成西气东输二线河南段等项目。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6.水利方面,力争完成投资276亿元,增强抗旱除涝和水资源保障能力。全面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建设,实现“黄河北发展、黄河南连线”建设目标。加快黄河北岸标准化堤防建设。完成4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杨庄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河口村水库主体工程、出山店水库前期工程。推进前坪水库和新一轮治淮项目前期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河南黄河河务局、省南水北调办负责落实。

  7.信息化方面,力争完成投资216亿元,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3G(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和第二代移动通信网络升级工程,做好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前期工作。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启动政务信息资源、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等系统平台建设。

  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负责落实。

  (三)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8.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全面落实国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优抚对象待遇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推进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卫生厅负责落实。

  9.落实完善消费政策。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对购买本省生产的补贴类普通汽车和电动汽车,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给予3%的补贴。积极培育信息、文化、旅游、健身、培训、家政、养老等消费热点。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由省商务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厅、旅游局、体育局、民政厅负责落实。

  10.改善消费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发展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社区便民店。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产品特别是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供销社、邮政公司、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四)加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

  11.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与整合,加大对“三农”、民生、节能环保等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提高财政调控能力。

  由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12.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依法规范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严厉打击偷骗税行为。

  由省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

  13.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由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落实。

  14.加强对煤炭、天然气、电力、油品、运力等重要生产要素的协调,提高保障能力,确保经济稳定运行。加强市场监管,努力保持物价合理水平。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二、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一)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

  15.科学规划,加快实施。按照“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要求,科学编制并实施产业集聚区各项规划,加快建设进度,形成一批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特色突出、公共服务健全的产业集聚区。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

  16.创新政策和管理机制。理顺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考评体系,推动竞赛升级。对产业集聚区实行核定基数、超收返还的财政激励政策,增强其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17.县域产业集聚区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生产经营用电执行省网直供电价。

  由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18.探索实行异地入区项目投资分享税收政策。

  由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19.年度土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需求,环境容量指标优先配置入区项目。

  由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负责落实。

  20.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产业集聚区投融资、中小企业担保、土地开发整理等机制,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21.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发展现代物流、技能培训、科技研发、检测检验、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寓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基础设施,增强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功能。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文化厅、教育厅、卫生厅、质监局负责落实。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2.着力壮大战略支撑产业。以装备制造、汽车、有色冶金、钢铁、建材、化工、食品、纺织服装为重点,大力发展优势产业集群,带动全省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升级。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23.着力提升重点企业现代制造、系统集成和服务增值能力,集中支持整机成套装备、智能电网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动力装备率先突破,提高汽车规模化生产水平和零部件集聚配套能力;大力发展高精有色合金、高强优质钢和高端化工产品,提高原材料产业链高端产品比重;强化原料基地、现代物流、优势品牌支撑,大力发展冷链食品、品牌服装、中高档面料等产品。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24.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25.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电子信息、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为重点,加大产业链前端产品研发和后端推广应用支持力度,争取在节能环保、新型电池、创新药物、非金属功能材料等产业化上实现突破。优先发展电动汽车产业,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整车、电池及关键零部件全面发展。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环保厅负责落实。

  26.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4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快发展服务业。实施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规划,推动航空综合保税区、“无水港”等一批重大物流工程建设,做优做强冷链、粮食、钢铁、汽车、医药、邮政等专业物流。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27.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以县域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支持城市商业银行跨区经营;吸引金融保险机构在豫设立区域性总部及分支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出新的期货交易品种。

  由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积极优化企业结构。

  28.深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29.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支持优势企业加快并购步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在煤炭化工、铝工业、钢铁、装备制造、粮食、旅游等优势行业实施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实施转型升级重点企业发展规划,支持其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现代管理上发挥引领作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0.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引导中小企业围绕龙头企业集聚发展。积极推进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努力解决融资难问题。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四)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1.培育壮大自主创新主体。新培育50家以上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争创一批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依托重点学科、科研基地、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培养、引进技术创新骨干人才,实施“中原崛起百千万海外人才引进工程”,抓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负责落实。

  32.加强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强郑州、洛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省级创新型城市试点和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培育试点。

  由省科技厅和郑州市政府、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33.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实施兆瓦级风力发电成套装备、锂离子动力电池、超高压及特高压直流开关等15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34.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机制,在一些重点行业建立战略技术联盟。

  由省科技厅、教育厅负责落实。

  35.创新政府资金支持机制,发展风险投资,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五)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

  36.强化节能降耗。严格执行“两高”(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淘汰标准,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实施化工、纺织、造纸等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在电力、煤炭、有色等8大重点高耗能行业实施节能攻坚。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和交通节能,开展城市公交、出租等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继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负责落实。

  37.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进环境容量预算,创新环评管理机制,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继续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

  由省环保厅、水利厅负责落实。

  38.建立健全水环境预警制度,从2010年起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污水垃圾处理和中水回用、污泥处置等设施建设。开展重点排污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节水工程建设。深化非电行业脱硫治理和重点涉水企业治理。

  由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

  39.继续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完成造林面积400万亩,增加森林碳汇。启动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由省林业厅负责落实。

  40.大力培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城市。加快工业固废资源化、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等循环经济工程建设。编制实施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1.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科学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保障重点建设用地。推进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促进矿产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由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

  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夯实“三农”发展基础。

  42.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推进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实施“粮食稳产保收行动计划”,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500亿公斤以上。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业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3.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抓好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工建设小浪底南岸灌区,提高抗灾能力;完成13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186万亩标准粮田建设和206万亩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完成濮阳、新乡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建设;抓好600万亩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4.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进一步挖掘农业增产潜力。

  由省农业厅、农机局负责落实。

  45.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一批花卉种苗繁育基地和高标准花卉生产基地,积极推进花卉产业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推动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局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6.加快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动物防疫网络。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

  由省农业厅、畜牧局、旅游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7.筹办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

  由省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负责落实。

  48.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农村邮政网络建设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解决3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座、新增户用沼气20万户,新建、改建县乡公路5000公里、通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2万延米,改造农村危房6万户。

  由省农业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邮政公司、电力公司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9.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开工建设1015个乡生活垃圾中转设施。抓好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完成第一批6.49万人移民搬迁任务,启动第二批8.61万人移民搬迁工作。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南水北调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0.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解决1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由省扶贫办负责落实。

  51.积极推进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由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2.加快农村金融体制创新,着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组织。由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业厅负责落实。

  53.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工作。由省林业厅负责落实。

  54.搞好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和新乡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信阳市政府、新乡市政府负责落实。

  55.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加快县级供销社改革。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供销社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56.加快推进中原城市群“一极两圈三层”空间布局。积极争取把中原城市群“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中原城市群“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规划。实施郑汴新区、洛阳新区规划,构建郑汴核心增长极,强化洛阳副中心作用。支持其他有条件的省辖市在科学规划、集约节约的前提下规划建设中心城市新区。统筹协调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产业布局规划,做到“三规”合一、精准对接。加快构建中原城市群快速交通体系。探索中原城市群紧密层部分城市金融、电信服务同城化,促进城际产业互动、资源共享、服务联通、功能互补,增强整体竞争实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金融办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7.培育壮大中等城市。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集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近就业,逐步把县城发展成为常住人口2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8.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以“紧凑型”、“复合型”理念规划建设城镇,优化空间布局。加快轨道交通、公共交通、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加强城镇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城镇基础设施运营效率。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负责落实。

  (三)大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59.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把18个省辖市全部纳入中原城市群整体规划布局,基本完成全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努力形成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农村社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统筹布局和整合全省产业、城镇、交通、生态等各类空间要素,合理安排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继续抓好新农村规划建设。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0.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城乡产业融合,逐步形成分工合理、产业对接、联动发展的格局。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业生产链条向加工、销售、服务方向延伸。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进城镇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优势与农村资源优势结合,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1.统筹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困难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把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

  由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62.推进城市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资源服务农村,鼓励教师、医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城乡间轮转换岗,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构建城乡一体、资源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由省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63.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加快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条件,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积极稳妥地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试点工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由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四、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

  (一)繁荣发展文化事业。64.加强文艺精品创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成400个乡镇文化站、5200个农家书屋和1840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成58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1.96万个村级服务点。建成省广播电视发射塔。抓好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继续做好舞台艺术送农民、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工作。强化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

  由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65.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嵩山历史建筑群等申遗工作。

  由省文化厅、文物局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66.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抓好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完成省辖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改造,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报等新兴文化业态。建设国家动漫产业发展河南基地,推进中国郑州信息创意产业园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67.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景区资源整合,深入推进与知名旅游企业战略合作,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少林寺、龙门石窟、安阳殷墟、开封宋文化、云台山、红旗渠、尧山、鸡公山等旅游精品景区。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体系,加快省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由省文化厅、旅游局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68.全面启动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完成省直院团、市级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市的市、县两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任务。加快推进经营性报纸、期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全面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完成县级以上国有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任务。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69.推动大型文化企业并购重组、上市融资。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政府国资委、金融办负责落实。70.鼓励组建综合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市、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

  由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71.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进志愿者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推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维护和提升河南形象。

  由省文化厅、教育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一)强力推动改革创新。

  7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扫尾任务。全面启动市属企业脱钩改制。加快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扩大外部董事制度试点。

  由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清理融资、土地使用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歧视性法规、规章、政策,促进公平竞争。在教育、卫生、文化等10个领域集中推出一批项目,面向民间资本公开招标。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落实。

  74.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同步结算。在部分省辖市分别开展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异地就医结算机制试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构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准入、医保定点等方面一视同仁。

  由省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

  7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落实国家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改革政策。

  由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76.完成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试点。积极推进政府投资、资源价格、地质勘查等领域的改革。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二)抢抓机遇扩大开放。

  77.持续开展大招商活动。突出招商重点,改进招商方式,注重招商质量和实效,加强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力争利用外资和省外资金取得较大突破。办好第六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河南—东盟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围绕郑州国际物流中心、郑汴新区等重大题材开展专题招商,发挥产业集聚区竞争优势,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链式转移。

  由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78.进一步加强与央企合作,争取新签约一批战略合作协议。

  由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79.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落实和完善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贸易融资规模。支持传统优势产品、自有品牌产品、自主技术及标准出口和服务外包。培育一批进出口超亿美元的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打造一批特色明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基地。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国内紧缺物资进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发能源资源,开拓当地市场。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80.不断优化开放环境。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园区。推行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建立健全服务平台。

  由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81.加快郑州、洛阳机场航空口岸和郑州东站货运口岸建设,推行“一站式”通关,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由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和郑州市政府、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六、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82.把就业作为民生之首,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3.2009年到期的“五缓四减三补贴”就业扶持政策延长一年。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负责落实。

  84.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举办“万企千场”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改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强化技能培训,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力争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40万人。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85.扩大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本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定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6.按2009年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做好优抚保障工作,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负责落实。

  87.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8.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投入,加强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建设与管理,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铁路和工矿企业相对集中的城市为重点,加快工矿、城市棚户区改造。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89.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强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加快国家职教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示范性职业院校、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继续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

  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

  90.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加快郑州大学“211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河南大学等高校省部共建。积极探索化解高校债务长效机制。

  由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91.加快重点市级中医院建设,建设改造30所县级医院、100所乡镇中心卫生院、5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万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抓好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与救治工作。

  由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92.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由省卫生厅、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93.组织办好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筹备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

  由省体育局、农业厅和洛阳市政府、南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4.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安全发展行动计划”,开展“安全河南”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由省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5.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劳资纠纷、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由省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6.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村民自治。

  由省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7.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不断提高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质量;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由省民政厅、人防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8.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

  由省统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9.切实做好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宗教、统计、参事、史志、文史、地质、气象、测绘、地震、社科研究等工作。

  由省政府外侨办、省台办、宗教局、统计局、史志办、文史馆、国土资源厅、气象局、测绘局、地震局、社科院负责落实。

  100.全面完成援助江油灾后重建任务。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

  七、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01.坚持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决策、编规划、定政策站在群众的角度换位思考,一心想着群众、真心为了群众。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多做雪中送炭、排忧解愁的实事。

  强化责任意识。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心。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由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02.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问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落实。

  103.讲求实干实效。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急功近利、虚报浮夸。尊重规律,科学决策,努力做到不走错路、少走弯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以正确政绩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少提口号、多干实事,说到做到、说好做好。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公费出国出境,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和节庆论坛活动。

  由省审计厅、监察厅负责落实。

  104.提高服务效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做到一个机构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启动网上行政审批一期工程,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加强对省、市、县级政府部门内设处、科、股负责人监督考评。创新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机制。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由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省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

  105.做到廉洁从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的管理制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逐步将公务消费纳入政务公开范围,探索建立系统规范的财政预算公开机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切实做到警钟长鸣、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

  由省审计厅、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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