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0〕4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南警察学院的通知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南警察学院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10〕46号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1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南警察学院的通知

豫政〔2010〕4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河南警察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0〕36号),在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河南警察学院,同时撤销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警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河南警察学院为省属普通高校,由省政府领导,实行省教育厅和公安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发展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核拨。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

  三、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左右。学院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首批设置本科专业5个,即:侦察学、治安学、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

  四、河南警察学院的规格和领导职数参照我省同类院校的标准核定,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事业编制核定等执行我省同类院校的政策规定。

  五、省公安厅和学院承诺的到2014年投入资金4.18亿元(其中:省公安厅投入10350万元、老校区土地置换31450万元),须确保落实到位。

  六、省教育厅要定期对学院的办学情况和经费落实到位情况进行检查。

  省公安厅要督促学院认真制定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四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