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0〕4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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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10〕45号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1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
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2010〕4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四日

关于建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实施意见

(省教育厅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河南财经学院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10〕48号),在河南财经学院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同时撤销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建制。现就建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办学与管理体制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多科性的普通本科学校,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左右。学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新专业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原2所学校在校生的培养层次、类别、专业、学制等保持不变,毕业时按新校名发放毕业证书。从2010年起,各类招生和就业活动均以新校名义进行。

  二、合并组建的总体要求

  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按照“实质合并、平稳过渡、改革创新、促进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合并建立工作。

  (一)实质性合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建立后,要在人事、财务、教学、科研、基建等方面尽快实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建设。做到一套机构、一套班子和一套制度。要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通过实质性合并,尽快在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建设方面发挥合并的优势,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学校发展的实力与后劲。

  (二)积极深化改革。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和办学理念,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要对学校发展科学定位,认真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深化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和科学研究水平。

  (三)严明纪律,确保稳定。各有关单位对合并建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在合并建立过程中,原2所学校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干部调整、重大开支项目暂时冻结,待宣布新的领导班子后解冻。要防止突击花钱。新的领导班子成立之前,原2所学校的领导班子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学校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消除各种思想障碍,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稳定。对违法乱纪、影响稳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教育事业费与基本建设投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要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学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核拨。学校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学校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积极筹措办学经费,以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

  四、机构编制、人事和教育教学管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编制规格、领导职数参照我省同类院校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报批核定,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及职称管理等执行我省同类院校的政策规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

  五、组织领导

  学校的合并建立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要牵头具体协调合并建立的各项工作,商请省委组织部门做好新学校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确保学校尽快实现实质性合并,并按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运转。省教育厅、司法厅等部门原已出台和许诺的有关政策,尤其是校舍建设、资产划转、资金投入等优惠政策,要及时落实到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省财政厅在经费安排上要对学校予以倾斜,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省编办要做好学校编制的核定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指导学校做好人员调整安排工作;省审计厅负责财务、资产的审计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省监察厅要做好学校合并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和房产管理部门要协调学校搞好土地和房产过户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学校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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