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0年河南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预算的通知

    根据2010年部门预算安排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09年河南省重大公益科研招标项目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09〕7号),经审核,现将2010年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2009年延续项目)经费预算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列“20603-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科目),请按下列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经费分两年度拨付,此次下达的是2009年度项目的第二批经费。请按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拨付。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二、重大公益性科研计划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省科技厅、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合同。项目实施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和承担单位,确需变更者,报省科技厅和财政厅审批。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及时向省科技厅、财政厅申请结项验收。      附件: 2010年河南省重大公益性科研项目(2009年延续项目)经费预算总表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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