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0〕9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各省辖市节能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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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各省辖市节能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0〕97号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3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09年度各省辖市节能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豫政办〔2010〕9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和河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16个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6个考核组,于2010年5月对全省18个省辖市政府200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及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焦作、平顶山市为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优秀单位;洛阳、安阳、郑州、三门峡、新乡、濮阳、济源、许昌、商丘、鹤壁、周口、漯河、驻马店、南阳市为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良好单位;信阳市为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合格单位;开封市未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

  二、新乡、三门峡、焦作、周口、平顶山、许昌、漯河、郑州、洛阳、濮阳、安阳市等11市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80%以上,达到时间进度要求。商丘、信阳、鹤壁、驻马店、济源市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70%以上,南阳、开封市分别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65.6%和58.3%,未按时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

  三、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焦作、平顶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节能工作滞后的开封市政府,提出通报批评,责成开封市政府在1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制定限期整改措施;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低于70%的南阳、开封市发出节能目标预警,督促两市政府立即完善节能方案及应急预案。

  四、按照国家和省节能法律、法规要求,没有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的安阳、新乡、开封、商丘、周口、许昌、漯河、驻马店、信阳、南阳市等10市2010年年底前要设立专项资金。

  五、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考评结果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2009年度各省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考评结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度各省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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