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0〕11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河南省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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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河南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0〕117号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1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河南省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0〕11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制定的《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河南省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河南省工作方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二○一○年十月十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加强我省与沿海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河南省政府定于11月12日至13日在郑州举行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为做好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围绕构建中原经济区的总体战略,以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产业合作、发展共赢”为主题,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建立省际间产业转移合作长效机制,搭建合作共赢平台。突出板块承接、产业链招商、集群发展,着力对接一批关联度高、辐射面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总体设计

  活动名称: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举办时间:2010年11月12日至13日。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河南省政府。承办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郑州市政府。支持(邀请)单位:(一)中国纺织行业协会、中国服装行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轻工联合会、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协会、中国化工行业协会、中国镁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二)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政府及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河南商会。(四)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等地知名企业。省内参会单位: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产业集聚区、有关行业协会、豫商联合总会和部分重点企业。

  三、活动安排

  (一)欢迎晚宴。11月11日下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二)开幕式。11月12日上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三)全国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开盘仪式。11月12日上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四)产业转移与中原经济区发展高层论坛。11月12日上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五)产业转移系列合作签约仪式。11月12日下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六)全国纺织产业转移工作会议。11月12日下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七)第二届中国镁应用新产品博览会。11月12日至13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八)先进装备制造业博览会。11月12日至13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九)专场项目对接。11月12日下午至13日上午举行。分别组织举办各省辖市、产业集聚区的纺织服装、食品、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化工、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项目对接活动。(十)考察活动。与会领导和客商考察有关省辖市和产业集聚区,促进深度合作。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成立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河南省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名誉主任:郭庚茂(省长)

  主任:李克(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史济春(副省长)

  秘书长:安惠元(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

  副秘书长:杨盛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吕清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赵建才(郑州市市长)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厅、工商局、旅游局、事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接待办、郑州铁路局、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商联、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豫商联合总会、郑州市政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杨盛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工作部,工作职责由组委会另行制定。

  五、涉会单位主要职责

  (一)省委宣传部:负责洽谈会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二)省发展改革委:提供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发布项目,邀请50家央企高管出席洽谈会并提前做好与我省合作项目的对接工作,提供相关产业政策咨询。(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组织;负责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有关行业协会和有关省(市)的沟通衔接;组织协调邀商工作;协调产业转移合作项目前期对接和整理发布;安排洽谈会期间省领导活动;组织各省辖市及省内企业参会;审核、统计洽谈会签约项目,发布签约成果;编制洽谈会经费预算;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四)省商务厅:参与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工作;牵头做好国(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沿海重要客商团组的邀请工作;提供并发布重大产业转移合作项目;组织开展产业转移项目前期对接工作;收集、整理洽谈会签约项目;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系列对接活动签约仪式和专题项目对接活动组织工作。(五)省公安厅:牵头组成洽谈会安全保卫部,全面负责洽谈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负责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和各项活动现场等重要活动场所的安检、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国家各部委领导、参会各省(市)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疏导交通,保证参会车辆顺利往返各活动场所;做好各项活动现场及周边交通指挥、车辆停放、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洽谈会各项活动秩序,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六)省财政厅: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按照筹备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工作经费。(七)省交通运输厅:11月9日至13日为大会专用车辆在省内高速公路行驶提供免收费用服务。在郑州高速路口和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收费站悬挂欢迎标语,并在机场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标语。(八)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洽谈会期间的医疗保健和饮食安全工作。(九)省旅游局:协调旅游公司、酒店、宾馆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为客商观光提供服务。(十)省事管局:为各省级代表团和重要客商提供活动专用车辆。(十一)省接待办:完成省领导交办的重要客商接待任务。(十二)省工商联:做好有关客商邀请工作。(十三)郑州铁路局:做好重要客商的迎送工作。在郑州火车站设置洽谈会接待站,悬挂欢迎标语。为洽谈会提供贵宾礼遇、票务等服务。(十四)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重要客商的迎送工作。在机场设置接待站,悬挂欢迎标语。为洽谈会提供贵宾礼遇、票务等服务。(十五)省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为洽谈项目提供科技、土地、环保、建设、贷款、融资等相关政策方面的咨询,指导合作项目签约。(十六)豫商联合总会:协调省外河南商会组织会员企业参会。(十七)省纺织行业协会、服装行业协会、食品工业协会、汽车行业协会、机械工业协会、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化工行业协会、计算机行业协会等协会: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与国家相关行业协会的衔接,协调沿海省(市)对口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参会。(十八)郑州市政府:负责洽谈会期间郑州市的市容市貌工作,悬挂欢迎标语,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洽谈会期间辖区内道路交通保障工作;规范出租车、公交车管理;做好洽谈会期间宾馆、酒店的接待、服务及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各种设施完善,并协助做好布展工作;为洽谈会提供部分接待用车;做好组委会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十九)各省辖市政府: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重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资源,按照“垂直整合、错位发展”的理念,突出板块承接和产业链承接,组织若干承接小分队赴沿海省市对接洽谈合作项目;收集、整理、发布、上报本地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瞄准世界、国内500强和知名企业高管,做好参会邀请、接待和考察准备工作;推荐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合作项目参加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组织本地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参会参展;做好考察点和旅游景区的卫生、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为客商参观考察提供方便。

  六、工作进度

  2010年9月30日前,各省辖市政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发布并上报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目录;组委会成员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2010年10月20日前,各省辖市政府和组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以产业集聚区为主要承接载体,组成承接产业转移小分队,瞄准世界、国内500强和知名企业,围绕纺织服装、食品、装备制造、化工、有色、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赴沿海开展专题项目对接洽谈活动,并做好客商邀请工作。2010年10月25日前,各省辖市政府和组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确定重要客商和合作对接项目名单并上报组委会办公室。2010年10月27日,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各省辖市政府、组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项目对接、客商邀请、新闻宣传、会务接待、安全保卫等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确定参会客商和重点签约项目名单。2010年11月1日,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进一步细化和确定各项工作方案。2010年11月10日,召开预备会,进行最后动员和安排部署;组委会领导检查接待准备、布展、开幕式现场准备等情况和市容市貌。2010年11月11日,会议报到,举行欢迎晚宴。2010年11月12日—13日,按预定日程举行大会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办好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是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快构建中原经济区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入推进产业有序转移的重要行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确保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实效。(二)全力做好客商邀请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动员一切社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严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邀商要求,努力完成分配的邀商任务。除沿海8省(市)外,还要尽可能邀请中西部地区省份参会,努力扩大会议规模和影响。(三)认真做好项目准备工作。本次洽谈会拟对外发布产业转移合作项目2000个左右,其中重点项目1000个。各级政府、各省级产业集聚区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合作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和对接等工作;要派出产业合作项目对接小分队,有针对性地赴沿海发达地区提前开展行之有效的项目对接活动,重点做好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的洽谈和签约准备。(四)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会前要制定宣传计划,并按组委会统一要求开好新闻发布会。洽谈会期间要及时、准确、有重点地做好领导活动、投资洽谈、项目签约、产品博览、座谈会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会后要做好后续跟踪报道工作,着力营造良好氛围。(五)切实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高效有序、热情周到、文明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有关行业协会以及各省、市代表团参会领导由对口单位负责接待;其他参会人员和客商由邀请单位负责接待,其中世界、国内500强企业高管和重要客商团组负责人纳入组委会接待范围;各省辖市邀请的客商由各省辖市负责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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