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1〕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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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11〕5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2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豫政〔2011〕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各地、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积极推动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切实加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全民防控“四大防控”体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提升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开封、洛阳、新乡、安阳、焦作、许昌、三门峡、商丘、周口、信阳等10个省辖市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文化厅、安全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工商局、质监局等9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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