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1〕2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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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11〕24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0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河南省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2011〕2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河南省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河南省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为全面提升全省人力资源素质,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产业集聚区发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特制定河南省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把培育人力资源新优势作为富民强省的重要举措,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教育攻坚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为重点,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为抓手,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其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20万人;失业人员转岗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创业技能培训10万人;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0万人。

  ――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240万人。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45万人,技工院校年招收新生10万人。

  ――新培养高技能人才7万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60万。

  二、工作重点

  坚持服务中心、就业为本、技能优先、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紧密结合促进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紧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推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计划”。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适应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为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加强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三类项目建设,发挥培训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力推进校企合作,继续开展技工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百校千企”合作活动,组织引导技工院校加强与产业集聚区企业合作,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发挥技工教育集团的龙头作用,实现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培养与就业有机结合。实施农村劳动力“一人一技”培训计划,确保每个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劳动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转移就业。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100万人。发挥民政部门和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做好退役士兵、残疾人以及其他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年培训60万人。

  (二)紧紧围绕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推进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快职业教育综合性项目建设和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启动实施“双师型”(兼有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继续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职业教育强县(市)要实现“90%以上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参加连续3个月以上的职业培训”的目标。鼓励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成人继续教育,大力开展社区职业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三)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认真组织实施“阳光工程”。以提高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为目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认真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重点开展高效种植业、规模化养殖业、特色农业技术培训;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重点开展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农产品营销人员培训;配合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开展农机、沼气建设等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适应农民创业的需求,对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创业培训。全年共培训20万人。

  (四)紧紧围绕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就业工程。以贫困农民为主要培训对象,以增加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切实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贫困村劳动力扶贫产业发展技能提升工程、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培训项目管理,重点实施“雨露计划?金蓝领”项目,全面提升贫困农民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培训20万人。

  (五)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提升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开展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加快提升企业职工的岗位技能水平,全年培训40万人。以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促进其实现再就业为目标,积极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培训30万人。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要,重点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定向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当年退役士兵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全年培训20万人。

  (六)紧紧围绕创业带动就业,广泛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培训补贴等办法,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群体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参加创业培训,全年培训10万人,带动60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三、推进措施

  坚持“三改一抓”。改革单一的封闭式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公办学校的经费供给体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项目,实施项目带动。坚持“六路并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业、扶贫和残联等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一)实施项目带动,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选择具有较强培训能力、达到一定培训规模的培训机构,实施重点项目支持,建设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项目。以现有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实训基地为基础,建设一批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现有职业技能教育集团为基础,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技能教育集团;以现有职业教育园区为基础,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园区;以现有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基础,建设一批民办短期培训示范基地;以现有公共就业训练中心为基础,建设一批示范性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对年培训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的示范基地,各级政府要重点扶持,给予适当的奖励引导资金和配套资金,用于购置实习教学设备。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多渠道增加投入,吸纳社会资金,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其带动作用,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

  (二)创新培训机制,大力开展校企合作。要改革单一的封闭式办学模式,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把培训和就业、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与承接产业转移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的用人需求培养实用技能人才,紧紧围绕转移产业的岗位技能要求设置专业培训课程。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生产需要紧密结合,探索实行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共建生产实训基地,实行企业(行业)“冠名”培养,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培养。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集聚区建设紧密结合,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培育具有当地产业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集团,为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支持。

  (三)创新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省级财政要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奖励资金和引导资金的形式,支持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省辖市和县级财政要积极给予配套资金支持,企业和学校要相应增加资金投入,引导和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职业技能培训,形成多渠道的融资机制。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保证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依法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不低于20%。确保职业院校收入的学费全额用于学校发展,逐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

  (四)加快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充分发挥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作用。经批准举办的各类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评先奖优以及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选择一批办学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民办职业院校给予重点扶持,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五)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各地要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不断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确保职业技能培训效果。要进一步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建立企业内部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积极推进建立全省各类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对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范围和服务重点要向产业集聚区企业和农民工拓展。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围绕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稳定扩大就业,积极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度,确保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取得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扶贫、民政、国资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社会影响,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国家部委的对口衔接,分别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体系,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及企业用人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建立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与培训质量、技能鉴定、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考评机制,提高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资金使用效益。要坚持重在持续,每年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人力资源高地,培育人力资源竞争新优势,为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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