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1〕4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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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字号 豫政〔2011〕47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0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0年度完成责任目标
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豫政〔2011〕4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参加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着力谋划中原经济区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省政府决定:

  一、授予三门峡、漯河、濮阳、鹤壁、安阳、济源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驻京办、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广电局、旅游局、供销社、南水北调办、郑州铁路局、省通信管理局、郑州海关、省电力公司、中国移动河南有限公司、省邮政公司、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保监局、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等44个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二、授予开封、新乡、商丘、南阳、许昌、驻马店、郑州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接待办、质监局、新闻出版局、统计局、人防办、国防科工局、农科院、地矿局、河南黄河河务局、省气象局、黄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烟草专卖局、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河南中烟工业公司、省民航办、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河南省分公司等34个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振奋精神,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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