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1〕8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2015年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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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2015年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80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2011—2015年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
培训纲要的通知

豫政办〔2011〕8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制定的《2011—2015年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2011—2015年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为全面加强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公务员培训在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0〕26号)精神,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大幅度提高公务员素质为目标,以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为主线,以加强公务员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约束激励机制为保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十二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谋划公务员培训,围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大局运作公务员培训,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坚持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成效作为检验培训质量的根本标准,切实增强广大公务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本领,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按需培训。转变培训理念,强化实践锻炼,遵循公务员成长规律,把握公务员培训需求,针对工作岗位要求和公务员全面发展需要,坚持因岗施训、因需施教,注重公务员培训的个性化、差异化,真正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使培训更加贴近公务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为公务员成长服务。

  3.坚持能力为重、质量第一。将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培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提高运用培训成果推动工作、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实现公务员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

  4.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公务员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公务员所在单位要依法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公务员要依法服从组织调训,认真参加培训。要切实做好培训工作整体规划、需求调查、方案设计、监督检查、绩效评估、制度规范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5.坚持改革创新、优化机制。积极推进公务员培训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健全培训机构竞争机制,完善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培训资源效用,使公务员培训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基本目标。

  到2015年,全省公务员整体参训率进一步提高。初任参训率达到100%,处、科级公务员任职参训率达到90%以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轮训一遍。培训的理念、管理、内容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通过培训,使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的道德素养、能力素质和作风修养进一步提升,整体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谐社会建设、人民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1.围绕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培训。把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培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培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国情省情和形势培训,作为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引导公务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立场、基本观点和科学方法,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2.围绕“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训。深入学习理解我省“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要任务等,充分发挥培训的先导性作用,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好项目,科学筹划,积极组织培训,提高公务员分析问题、把握规律、破解难题的能力,更好地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3.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积极开展重点项目培训。依据《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结合当地实际,着重在现代产业、新型城镇化、自主创新、现代化综合交通、高素质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开放型经济、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环境支撑、和谐社会支撑十大体系中,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分类别,确定2-3个重点领域和相关行业,实行系统组训、联合办班、集中培训、岗位自学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影响较大的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培训。

  4.围绕人才强省战略,加强专门人才培训。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要依据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每年在高端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金融财会、生态环保、能源资源、城市建设、食品工程、农业科技等经济重点领域和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社会工作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至少选择1-2个项目,实行统一规划与分级实施相结合、集中办班与行业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大力开展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和人才知识更新培训,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5.围绕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四类培训。

  (1)初任培训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新录用公务员宣誓统一誓词、宣誓操作规范和统一培训大纲施训,参训率要达到100%。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任职培训要注重提高参训率,根据不同职务层次确定相应的能力培训目标和内容,着力提高新晋升处、科级公务员的胜任能力,包括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等。

  (3)专门业务培训要突出前瞻性,重点加强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信息安全、保密知识、国防教育以及科技、文化、历史、心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4)在职培训要围绕重点内容,拓宽培训渠道,着力于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创新思维、提高素质。深入开展与公务员本职工作相关的办文、办会、办事程序与方法培训,公务员礼仪、计算机应用、电子政务、普通话与外语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管等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6.围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培训。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强化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使全体公务员切实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和公务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意识。

  7.围绕增强政府公信力,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培训。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专题培训。建立职业道德培训长效机制,将职业道德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公务员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增强政府公信力。

  8.围绕高效快捷,推行网络培训。加强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建设,开发精品电子课件,推行公务员自主选学,鼓励公务员积极参训,不断满足公务员多元化、个性化、差别化培训需求。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全省公务员培训网络,逐步实现网络培训和培训管理信息化,推动各地、各部门应用网络、远程教育等手段开展公务员培训,推进全省公务员培训方式方法创新发展。

  9.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继续开展学历学位教育。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进一步改善公务员队伍学历学位结构。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创新。

  10.围绕开放带动战略和中心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境外培训。以提升公务员战略思维能力、培养公务员世界眼光、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学习国外先进的行政管理经验为目的,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加强与境外公务员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的联系,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中青年公务员出国(境)培训考察。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公务员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人事人才发展规划和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规划或实施方案。省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强化宏观管理,切实履行整体规划、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等职能。省辖市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统一调训、监督管理、质量评估、效果反馈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培训结果使用。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公务员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省公务员局将适时对本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五年总结评估工作。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每年要对本地、本部门培训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健全约束激励机制。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与公务员管理其他环节系统联动、协调配合、整体优化良性机制。完善培训考试考核、质量评估、情况反馈制度,强化培训结果使用。充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培训档案,加强培训登记管理。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没有参加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或培训结业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提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提任后一年内仍未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要延长试用期。对公务员培训法规政策贯彻不力、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

  (三)优化培训资源配置。

  一是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形成开放竞争、优势互补、充满活力的办学体制。加强对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其公务员培训主渠道作用。建立激发培训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机制,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之间适度竞争,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等机构的优质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服务。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建设各类富有特色的实践教育基地,为公务员培训提供直观、生动的讲堂。

  二是加强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师资管理改革,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个月。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及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省和省辖市两级师资库,实现师资联聘,促进师资共享。

  三是建立健全培训教材的规划、编审、评估和推荐制度,加强精品电子教材的开发,增强培训教材的针对性、实用性、知识性、可读性。各地、各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具有地方和部门特色的培训教材,努力形成适合公务员工作特点、适应公务员成长需要的培训教材体系。

  (四)推进培训工作创新。

  树立现代培训理念,改革创新培训需求调查方法和培训方案设计,避免盲目性,提高针对性。改革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从传统的“灌输式”向现代培训方式转变,从学员被动参训向互动参与转变,改进班次设置,以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授课为主。采取脱产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培训模式。改革创新培训管理,充分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把培训过程与公务员自我探索、自我思考、自我研究、自我创造有机结合,调动积极性,增强自觉性。广泛运用研讨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增强感染力和有效性。充分利用培训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自主选学,倡导公务员自学和在实践中学习。

  (五)保证培训经费投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各级政府要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完善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探索培训经费新的使用方式,推进培训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加大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强化公务员管理者队伍建设。

  通过专门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提高全省公务员管理者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和表彰一批善于学习、勇于探索、热爱本职、精通业务的公务员管理者先进典型,建设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公务员管理者队伍。省公务员局“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训500名公务员管理者。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务员管理者队伍建设,5年内对全省公务员管理者轮训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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