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1〕9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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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95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重点工作
责任分工的通知

豫政办〔2011〕9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抢抓机遇,加快推进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解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运力不足问题

  (一)全力争取南航河南分公司等基地公司的支持,加快推进与厦航公司、海航公司、川航公司、东航公司等的合作,努力增加运力投放。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利用调整冬春季航班时刻的时机,合理规划设计航线航班,增加现有运力运量。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南航河南分公司及其他航空公司。

  (三)制定公务出国(境)团组选乘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班航线的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省政府外侨办、省财政厅、商务厅、科技厅、旅游局。

  (四)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引导游客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出入境、中转、经停,多策并举开拓周边省份市场。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政府外侨办、省台办、民航办和各大旅行社。

  (五)制定出台航班航线补贴、机场起降费优惠、营销活动补贴和旅游团组经停、中转补助等扶持政策,吸引航空公司新开航线,增加经停、中转航班密度。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旅游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六)取消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乘机限制,减免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基地航空公司航空业务收费。以奖补等形式对航空企业和空乘人员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或大比例返还。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地税局。

  二、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

  (一)做好《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与《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航空物流规划的衔接工作,尽快完成“三规”套合。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研究编制河南航空物流发展规划,争取2011年11月底完成。启动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战略研究,争取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市政府、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围绕《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调整修订《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各功能区,为综合保税区、航空物流、临空产业、交通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航空公司园区等用地预留空间。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

  (三)对机场周边土地实行严格控制,做好勘界定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新建项目。凡涉及《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航空物流规划、机场净空安全的新建项目,报省民航办审核同意后按项目申报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民航办。

  三、加快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

  (一)争取国家2011年8月批复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快编制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开展第二航站楼初步设计,力争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设计,年内实质性开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换乘中心等工程设计工作,按照“零换乘”要求,做好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对接工作,争取2011年8月完成设计,确保控制性工程与城际铁路同步施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铁路办、河南城际铁路公司、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三)完成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法人组建工作,挂牌运营,尽快召开法人股东会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郑州市政府。

  (四)同步开展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郑州至机场城际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按照工程建设时序,争取2011年8月首先启动第二航站楼建设区域村庄的拆迁安置工作。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五)调整落实厦航公司基地公司用地,尽快确定海航公司、俄罗斯空桥公司、顺丰公司等基地公司的用地位置和规模。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郑州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四、加强与各大航空公司的合作

  (一)抓紧研究制定引进基地航空公司的措施,深化与南航公司的战略合作,争取更多运力投放。争取厦航公司、海航公司在郑州设立基地公司,抓紧与东航公司就战略合作进行实质性磋商。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积极争取中国民航局开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第五航权”,创造条件开拓国际航线。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航空公司。

  (三)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尽快开展河南航空公司重组,同时申请复航。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民航办、河南煤化集团、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郑州市政府。

  五、大力推动航空物流发展

  (一)按照“远近结合、分步推进、保障急需”的原则,加快建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空物流基础设施,争取201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货站改扩建工程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同时启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北货站区建设,满足近阶段大型货运货代企业的入驻需求。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省政府口岸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积极引进大型货运货代企业,大力发展航空货运中转业务,抓好与俄罗斯空桥公司、UPS、顺丰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扬子江快运公司、中远货代公司等企业战略合作。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郑州市政府、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三)抓紧建设完善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干线公路物流港、综合保税区等转运场站和物流通道,推进“区港联动”和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无缝衔接”,大力发展陆空多式联运,提高郑州航空枢纽的货物集疏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郑州市政府、郑州海关、郑州铁路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六、加强地面支持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郑州至机场城际铁路建设,尽早开工建设机场至许昌城际铁路,形成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为枢纽的城际铁路网。积极争取京广、郑渝客专在机场附近设站。尽快打通四港联动大道,加快建设“四纵四横”(四纵:京港澳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四港联动大道、规划的新107国道;四横:机场北侧快速路、机场迎宾大道、机场至少林寺高速公路、102省道)主干公路网。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铁路办、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河南城际铁路公司。

  (二)按照“零换乘”理念,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科学规划和预留场站空间,将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长途客运等引入换乘中心,实现空地高效对接。规划并适时建设高铁站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的旅客捷运系统。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民航办、铁路办、郑州市政府、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城际铁路公司。

  (三)规划建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核心区交通环线、第二航站楼至机场东进口的中轴线道路,构筑机场核心区主体道路框架,为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提供交通支撑。规划建设机场货站、停机坪、综合保税区、航空物流园区间的物流专用通道,实现机场货物快速集疏。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交通运输厅、郑州市、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四)结合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和航空城建设,加快规划建设供排水、燃气、热力、电力、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七、抓紧完善航空服务保障体系

  (一)争取公安部尽快在郑州机场开通“落地签”业务。争取中航油集团公司在机场设立保税油库。完善口岸物流信息、外汇结算系统,进一步完善航空口岸服务功能,改善口岸通关服务软环境。

  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办、省民航办、公安厅、郑州海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支持综合保税区监管查验设施建设,理顺综合保税区、港区管理体制,积极推动“区港联动”和“区区联动”。

  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办、郑州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三)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机场管理公司、国际货运管理公司的战略合作,聘请其对枢纽机场的功能定位、发展路径、经营模式等进行研究,进一步提升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四)加强与国内各民航院校和咨询机构的合作,制定战略规划,指导全省民航业发展和郑州大型航空枢纽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八、建立完善投融资机制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合理划分省、市投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加强郑州航空城土地和空间管制,其土地增值收益省、市留存部分可用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枢纽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郑州市政府。

  (二)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企业债券、设立航空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引导银行、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社会资金等投资主体参与郑州航空枢纽建设。

  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航办。

  (三)充分发挥河南民航发展投资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等投融资平台作用,参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货运站等设施建设和本土航空公司组建发展,并在土地等资源配置上向参与航空枢纽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倾斜。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民航办、河南煤化集团、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郑州市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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