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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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12〕5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省煤矿兼并重组工作
先进单位的通报

豫政〔2012〕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2010年3月我省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及省骨干煤炭企业攻难克坚,排除干扰,打非治违,强力推进。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参与兼并重组的498处小煤矿已基本完成兼并重组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省政府决定对郑州市煤炭管理局等15家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及省骨干煤炭企业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兼并重组有关政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继续深入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促进全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河南省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河南省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洛阳市煤炭工业局、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神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平顶山中祥能源有限公司、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平顶山市石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巩义市煤炭管理局、安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禹州市煤炭工业管理局、陕县煤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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