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2〕1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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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2012〕17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0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
发展的指导意见

豫政〔2012〕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增强城市发展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大意义

  (一)准确把握内涵特征

  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是服务业企业(机构、商户)集中布局、服务业集群发展、服务功能集合构建、空间和要素集约利用,促进大容量就业的服务业集聚区,是为城区和周边区域提供综合服务的城市功能区。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与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中心城市组团等共同组成了我省科学发展的载体体系。

  中心商务功能区是在省辖市市区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内,集聚金融、信息、研发、企业总部、中介服务及商业贸易等机构,拥有商务办公、会展(展示)、酒店、公寓、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能够为区域经济活动提供综合商务服务的城市功能区。

  特色商业区是在省辖市市辖区和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内,集聚相关服务业企业,形成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辐射带动作用,为一定区域提供特色商贸服务和相关商务服务的服务业集聚区。

  (二)深刻认识重大意义

  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符合现代服务业空间集聚的趋势和规律,对于促进“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构建中原经济区支撑体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将优化城市发展形态,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和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辐射效应,更好地服务周边发展。

  ———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城区经济新的增长点。积极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有助于加快城区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在城区经济中的比重,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增强城区产业支撑,提升城区经济实力。

  ———有利于服务业集聚发展,增创发展新优势。积极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有助于构筑资本、技术、信息、人才集聚平台,增强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力,促进高端要素集聚,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性中心和研发基地,引进高端项目、高端机构、高端品牌和高端人才,形成服务业发展新高地,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在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把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作为加快城区经济发展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的突破口,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创新机制、政策扶持,加快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努力打造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城区经济增长中心、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和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定位。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和城市布局,合理确定服务区域、功能定位。强化规划引导,增强规划前瞻性,高水平编制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与其他重大规划紧密衔接,实现统筹协调发展。

  ———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根据各地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功能定位,分类明确发展目标和产业重点,有序组织实施,促进快速健康发展。

  ———完善功能,集约节约。结合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经济、生态、人居复合,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产城互动,扩大就业。把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作为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依城促产、以产兴城,促进企业和机构集中布局,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吸纳就业能力。

  ———创新机制,开放带动。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创新管理体制、商业运作模式和项目融资方式,完善支持政策,激发发展活力。加大开放招商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吸引境内外资本,以开放促发展、促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成为中原经济区高端服务平台,每个省辖市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市)形成1个中心商务功能区,每个省辖市市辖区和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培育1个业态先进、个性鲜明、集聚效应显著、拉动作用突出的特色商业区,成为城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到2020年,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成为中西部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高地,各市、县中心商务功能区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商务功能进一步突出,特色商业区的集聚辐射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生态协调的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体系基本形成,成为城区经济发展主要动力和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的地位作用。突出强化金融、总部经济、科技研发和高端商务功能,推进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中原金融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大力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地区性总部和分支机构,增强总部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会展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水平,打造中部会展之都。进一步提升中介服务业水平,大力发展资产管理、咨询策划、研发设计、文化传播等高端服务。积极发展创意产业。加快龙湖中央商务区副中心建设,突出金融功能集聚。完善软硬配套设施,努力营造宜居宜业新环境。力争到2020年,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实现入驻世界500强企业100家,国内500强企业100家,各类金融机构150家,建设成为立足郑州、服务中原、辐射中西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总部经济中心、高端商务商业中心和综合会展中心。

  (二)积极推进省辖市和县(市)建设中心商务功能区。结合城区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突出商务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建设。省辖市建设中心商务功能区,原则上要结合新区建设,突出综合商务服务功能。引导省级金融保险分支机构、地方金融机构、地方投融资平台等入驻,提高金融集聚服务水平。推动国内知名企业分支机构、运营中心和当地企业总部入驻。加快发展兼并重组、财务顾问、评估交易等企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会计、法律、认证认可、经纪代理、市场调查等各类专业服务。加快发展租赁、拍卖、典当服务,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会展业。同时,配套建设购物、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文化、旅游等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具有产品展示、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业态、新功能的专业交易市场,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根据各地产业特点和发展优势,推动相近省辖市中心商务功能区联动发展,扩大辐射范围,促进区域合作,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县(市)建设中心商务功能区,要结合老城改造和新城建设,采取商务、商贸功能混合或分设等不同形式,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突出特色,满足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发展需要,尽快形成规模。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传统商贸优势,在巩固提升商贸功能的同时,逐步强化商务功能,重点围绕服务特色商品交易和主导产业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条,积极发展研发、设计和营销、物流服务,建设展示交易、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中介服务业发展,逐步形成与特色产业配套联动、专业服务突出的中心商务功能区。

  (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商业区。按照科学规划、挖掘内涵、强化特色、扩大规模、提升效益的原则,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文化休闲旅游区、特色交易市场和创意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扩大消费需求,拓展市场空间,促进产业发展。提升特色商业街区发展水平,突出特色化、专营化和规模化,建立健全业态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业态、品牌集聚,提升购物消费功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培育一批风格鲜明、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拉动消费能力强的特色商业街区。积极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区,充分挖掘独特文化底蕴和历史积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街保护开发,统筹规划设计建筑风格、人文景观,修缮保护标志性建筑、特色建筑,强化特色魅力,注重营造环境氛围和格调品位,合理布局符合居民消费升级换代的休闲项目,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休闲旅游区。改造提升特色交易市场,沿产业链双向拓展交易范围,创新交易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不断扩大市场辐射范围,发展壮大一批农副产品、电子电器、汽车及零配件、纺织服装、建材装饰等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特色交易市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合理配置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一批创意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围绕特色商业区主业,配套建设商务办公、酒店、公寓等设施,推动相关商务服务业发展。

  (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性化设计。优化交通路网布局,大力发展立体公共交通体系和公交接驳系统,完善便捷高效的集疏运体系。加强区域内市政设施建设,完善水电气暖管网,修浚排水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文体场所、绿地、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公共空间,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地下空间利用率,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强化生态建设,妥善处理开发改造、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提高开发建设品质,创造优美舒适、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实施。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协调解决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建设发展中的具体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在规划、建设、管理上加强业务指导;省统计局要建立相应统计体系;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构,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在贯彻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二)强化规划引导。建立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省、市要加强对接,做好前期论证工作。各市、县组织编制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空间上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重大规划精准对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的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对于各市上报的规划,省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成熟一个,审批一个,推动实施一个。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分步实施,分块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三)推进开放招商。将开放招商作为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重要途径,突出招大引强,高水平策划招商活动,加大项目推介力度,重点在金融、商贸、文化、旅游、高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尽快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大政策扶持。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对于发展规划经审核批准的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省财政给予一定奖补资金支持。各市、县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建立投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符合服务业发展特点的产品和服务。

  (五)强化考核激励。与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市组团考核相衔接,制定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考核指标体系,从综合实力、招商引资、就业状况、税收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考核评价、政策挂钩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发展积极性。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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